| 招標編號: | HKGP2010-81&113 |
|---|---|
| 加入日期: | 2010.07.20 |
| 截止日期: | 2010.07.27 |
| 招標業主: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 |
| 招標代理: | 海口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海口市 |
| 內 容: | 采購名稱 摩托車 2、采購數量 第一包 30輛 第二包 10輛 3、采購預算 第一包 36.75萬元 第二包 7.81萬元 |
| 關鍵詞: | 摩托車 |
海口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海口市公安局龍華分局的委托,對摩托車項目(項目編號:HKGP2010-81&113)進行詢價采購,竭誠邀請國內合格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內容
1、采購名稱 摩托車
2、采購數量
第一包 30輛
第二包 10輛
3、采購預算
第一包 36.75萬元
第二包 7.81萬元
二、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在海口市內應具有長期穩定的本地技術服務隊伍,并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3、投標人如非制造廠商,則必須為其代理商或經銷商,或取得其對本項目的授權;
4、第一包所投摩托車必須是國家發改委《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需提供公告的復印件)中列明的警用公務摩托車,車輛規格型號中的類型代號須警用公務摩托車的“J”(警用公務)字樣(提供由國家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
5、第一包所投摩托車的制造商必須通過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三、購買采購文件時需提供以下文件
1、供應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省外供應商可將購買采購文件所需提供的資料傳真到我中心,并電匯相應的價款到中心賬戶(付款單位請注明投標單位名稱,勿以個人名義購買;并在備注欄注明項目編號、名稱)。經審核后,我們將郵寄采購文件。投標時需提供上述文件及資質文件的原件備查。
賬戶名:海口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行:建行海口友誼支行
賬 號:4600 1002 9360 5000 2867
四、購買采購文件時間
2010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節假日除外)。
五、采購文件銷售價格
每套人民幣100元,郵購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0年7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時間)。
七、開標地點
海口市政府采購中心開評標會議室(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號海口市財政國庫支付局三樓,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八、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海口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項目負責人***
聯系電話***
購買采購文件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郵 編:570208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