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南采談(2010)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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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 2010.07.27 |
| 截止日期: | 2010.08.02 |
| 招標業主: | 南溪縣宣傳部 |
| 地 區: | 宜賓市 |
| 內 容: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沒有受過市級(含)以上行政機關對供應商在經營、銷售及售后服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質副本原件,交鮮章復印件: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