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7.29 |
|---|---|
| 截止日期: | 2010.08.04 |
| 招標業主: | 沛縣特殊教育中心 |
| 招標代理: | 縣建都招投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沛縣 |
| 內 容: | 總建筑面積約2081平方米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教學 監理 教育 |
一、沛縣特殊教育中心(招標人全稱)建設的沛縣特殊教育中心教學辦公樓工程(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經相關部門 批準。所需資金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 監理的資格預審。
二、 沛縣建都招標投標代理公司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沛縣特殊教育中心教學辦公樓工程監理
2、工程地點:沛縣特殊教育中心
3、工程規模: 總建筑面積約2081平方米
招標范圍:施工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安全監理【(1)投資控制(2)工期控制(3)質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組織協調(7)安全監管】
5、計劃開工時間: 2010年8月
四、本招標工程共分 壹 個標段招標。
五、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
2、擬選派總監理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建筑工程專業)。
3、項目組人員配備:注冊土建監理工程師不少于壹名,安裝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少于一名(監理人員總數不少于5名)六、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原件:
1、經辦人二代身份證及本單位授權委托書;
2、《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5、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6、報名時總監應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7、外市監理企業報名前,需到徐州市建設局五樓建工處辦理監理資質和監理從業人員單個監理項目核驗手續。
8、所報總監理工程師業績證明(必須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原件)。
注:以上內容除在報名時交驗原件外,《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和副本內分別裝訂復印件,本工程要求報名時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標人必須保證提供資料屬實,如有虛假,將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相關招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
七、請投標申請人于 2010年7月29日至2010年8月4日每天上午9時 00分----11時30分,下午15時00分----18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憑本人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日期截止至2010年 8月 4日),并于2010年 8月 4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至17時00分到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報名處報名。資格預審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4日下午17時。
八、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必須從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貳萬元人民幣,收款人: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戶行:沛縣中行,開戶賬號:7055056550809100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沛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縣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全部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九、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向工程所在地的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部門申請對所報名單位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無犯罪記錄者視為資格預審合格者。
十、本工程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分法;
招標人地址:***
招標人地址:***
聯 系 人: 吳允鑒 電話:***
沛縣建都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董道春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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