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8.03 |
|---|---|
| 截止日期: | 2010.08.06 |
| 招標業主: | 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深圳市 |
| 內 容: | 計劃總投資:24647.4492萬元 本次發包監理費:181.040000萬元 |
| 關鍵詞: | 機場 監理 |
招 標 方 式:公開招標
工 程 類 型:房建項目
項 目 編 號:44030020100431
項 目 名 稱: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
工 程 編 號:44030020100431001
招標工程名稱: 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監理)(監理)
工 程 地 址:***
招標代理機構:中國機械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經辦人:白韜 辦公電話:82463310, 移動電話:***
建 設 單 位: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經 辦 人:杜婧 辦公電話:23456127, 移動電話:***
計劃總投資:24647.4492萬元 本次發包監理費:181.040000萬元
本次招標面積:0平方米
本次招標內容: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計劃開竣工日期:2010年11月1日 至 2012年8月30日
發布招標公告暨投標報名時間:2010年8月3日14:00時 至 2010年8月6日12: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抽簽定標法
資格審查方式:現場報名。
投標報名條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要求: 或 房屋建筑工程Ⅰ組;
或 房屋建筑工程Ⅱ組;
擬派項目項目總監必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的同類工程經驗要求:無。
其他報名條件要求:
項目總監理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機電安裝專業資格。
另:
1、在招投標活動中因串通投標被暫停投標資格期間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2、因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企業,在紅色警示期間,不接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3、根據法院的《司法建議函》,列入名單的施工(監理)企業不得承接政府投資工程。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