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高楞治超檢測站點等項目已獲省發改委的批準(黑發改交通[2009]1526號)。項目業主為黑龍江省收費公路管理局,建設資金為省交通運輸廳自籌。招標人為黑龍江省收費公路管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高楞治超檢測站點等項目機電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高楞治超檢測站點等項目機電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高楞治超檢測站(哈同高速公路樁號K367+900)處。
2.3建設概況及規模:高楞治超檢測站點等項目位于哈同高速公路高楞收費站(哈同高速公路樁號K367+900)處,高楞收費站是哈同高速公路與林口至拜泉公路交匯點,兩條公路在哈同高速公路高楞至方正段共線。標準為高速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內容包括:高楞治超站點建設、高楞收費站改造、高楞服務區改造三大部分。
2.4計劃工期:2010年9月-2010年12月。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的機電工程施工。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工程共劃分為個1標段,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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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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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樁號(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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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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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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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楞收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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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站點建設、收費站遷移、供配電設施及照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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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標人應具備電子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或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并無不良業績,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招標人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方式為資格后審。
3.2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3本次招標不允許分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擬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潛在投標人須在黑龍江省內政府采購網注冊登記并經黑龍江省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8月11日至2010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5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哈爾濱市南崗區泰山路588號,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上述資料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一套、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4,000元,(含圖紙及參考資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投標人自行考察現場。
投標預備會時間:招標人不組織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將在閱讀招標文件和現場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問題于2010 年 8 月 18 日 10 時前以書面或傳真的方式送(傳)至招標代理處,招標人對提交問題的解答將以澄清與修改的形式于2010年8月18日16時發至各投標人。投標人在收到補遺書后于24小時內向招標代理發送回執確認收到。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 年 9 月 3 日 9 時整,投標人應于當日 8 時30分至 9 時將投標文件的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第二個信封(投標報價和工程量清單)同時遞交至哈爾濱市南崗區泰山路588號(黑龍江省達營招標有限公司二樓開標大廳)。招標人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5.3 投標人應對所投的標段提交投標擔保,投標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10 萬元,形式為轉賬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銀行保函不適用),投標擔保必須由投標人賬戶匯出,遞交截止日期:2010年9月1日15 時之前。投標人應確保上述款項在此日期前劃撥到招標人指定的賬戶上,并將投標擔保(轉賬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或其收據的彩色掃描件裝入投標文件中。否則,其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黑龍江省收費公路管理局
地 址:哈爾濱市贛水路1號
郵政編碼:150040
電 話:0451-82338629 13604886616
傳 真:0451-82338629
聯 系 人***
電子郵箱***
招標代理:黑龍江省達營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南崗區泰山路588號
郵政編碼:150040
聯 系 人***
電 話:0451-55553997 (公司辦公室電話)
0451-55576105 (發售文件處聯系電話***
傳 真:0451-55553978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