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8.11 |
|---|---|
| 截止日期: | 2010.08.18 |
| 招標代理: | 天津港濱工程招標咨詢中心 |
| 地 區: | 天津市 |
| 內 容: | 本工程要求具有下列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報名: 具備水運工程甲級的監理企業。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天津港濱工程招標咨詢中心負責承擔招標代理的天津港30萬噸級航道一期工程,擬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監理單位。現發布招標通告,歡迎符合本招標通告要求條件的監理單位參加投標。
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在天津港25萬噸級航道及天津港航道拓寬工程的基礎上,將航道進一步拓寬、浚深為30萬噸級航道。工程實施的航道長度為33.3km,里程為12+200~45+500,疏浚工程量為2704.1萬方, 其中超深超寬550.3萬方。工程竣工后航道里程12+200~36+000段,航道有效寬度407m,航道里程36+000以外段,浚深加寬后航道有效寬度330m,設計底標高-21.0m。
監理工作內容: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保修階段等全過程監理,實行“四控、兩管、一協調”。計劃監理工期:2010年9月1日至全部監理工作內容完成。
二、資金來源:該項目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
三、 本工程要求具有下列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報名:
具備水運工程甲級的監理企業。
四、報名形式:凡認為符合資質條件且愿意報名的單位,到招標代理單位報名。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需攜帶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若是外地企業還需提供《進津備案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七、 通告發布時間:2010年 8 月12 日 8:30 至2010年8月 18日16:00。
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8月 18日16:00。
招標單位: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劉富強
招標代理單位:天津港濱工程招標咨詢中心
法定代表人:阮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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