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8.18 |
|---|---|
| 截止日期: | 2010.08.24 |
| 招標代理: | 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大豐市 |
| 內 容: | 項目規模: 本工程總建筑面積約58000平方米,主樓地上二十三層、地下一層、框架剪力墻結構;裙樓地上四層、地下一層、框架結構和鋼結構。 |
一、由大豐鑫港置業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大豐港國際商務中心項目已經大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籌措解決。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樁基、土建、安裝工程施工的投標報名。
二、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大豐港國際商務中心。
(2)工程地點:大豐市港區。
(3)項目規模: 本工程總建筑面積約58000平方米,主樓地上二十三層、地下一層、框架剪力墻結構;裙樓地上四層、地下一層、框架結構和鋼結構。
(4)計劃開工工期: 2010年9月。
四、標段劃分、招標內容
(1)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工程分為一個標段。
(2)招標內容:大豐港國際商務中心樁基、土建、安裝工程的施工。土建工程中除室外幕墻外,其它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安裝工程中除暖通、電梯、空調、弱電智能化系統工程外(上述項目的部分預埋工程含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其它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詳細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參加投標的中標單位作為本項目的總包單位,對參與本項目相關施工的專業工程(室外幕墻工程、暖通工程、弱電智能化工程等)施工單位負有總包管理的責任,協調工程施工過程中總包與各專業承包隊伍及各專業承包隊伍之間的矛盾,向專業工程施工隊伍提供配套管理(腳手架、垂直運輸、水源、電源等),負責收集工程竣工資料,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對工程總體質量、安全、進度負相應責任。如總包單位按要求完成了所有總包范圍內的工作,可按招標文件及合同約定收取總包配合管理費,總包配合管理費的具體收費標準在招標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確。
五、報名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報名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報名申請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等級,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經理資質等級:須是投標申請人本單位的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并具有建筑工程專業的一級施工資質的注冊建造師[投標報名時,應提供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
3、投標項目經理在投標截止日時須無在建工程。投標申請人必須承諾一旦中標,投標項目經理和項目部人員必須常駐現場參與項目實施。如發生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的投訴或反映,被投訴人或被反映人須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
4、投標申請人須保證授權委托人、投標項目經理及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報名時須提供授權委托人、項目經理和項目部人員【含項目經理至少5人】2010年1月至6月(至少應包括上述六個月)在本單位向投標人所在地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5、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所建工程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
6、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要求應將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資質)手續原件放入一號標書內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如未遞交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7、本次投標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申請人招標人將采用全數入圍的辦法確定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符合資格條件的報名申請人少于3個時,招標人依法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七、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詳見附件。
八、公告發布后,凡具備以上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工程投標報名的申請人,在網上直接下載“報名“本項目資格預審文件”格式,并于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大豐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大豐市區幸福東路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報名(報名經辦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人民銀行核發的基本存款賬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于2010年8月25日15:00至16:00之間到大豐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大豐市區幸福東大街2號2樓)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材料并參加資格預審,遲到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將被拒收,投標人提供的資料中缺下列(1)、(2)、(3)、(4)、(5)、(6)、(7)、(8)項資料任意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1)投標申請人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2)已填寫完整的大豐港國際商務中心的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公開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原件,一式兩份;(3)投標申請人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4)投標申請人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5)滿足公告要求的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臨時執業資格證書)原件;(6)項目經理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7)投標申請人遞交的授權委托人、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含項目經理至少5人)2010年1月至6月(至少應包括上述六個月)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原件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8)投標申請人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所建工程2007以來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9)投標申請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九、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招標公告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對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逐一進行了解、核實。如發現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等,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十、招標人資格預審結束后將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投標申請人領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和《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
注:下載“報名授權委托書”、“本項目資格預審文件”格式網址:
下載:附件下載
附件:
大豐港國際商務中心項目土建、安裝施工評標辦法
大豐港國際商務中心項目土建、安裝工程施工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報價、工程質量及工期、施工方案(含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項目經理業績四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高低產生3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確定報告中推薦的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一、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二、投標報價評標最低價的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最低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后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96%。
三、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最低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最低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四、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 70分
1有效投標報價:
1.1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的要求。
1.2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公布的招標控制價。
1.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最低價。
2、報價分計算
2.1參與詳細評審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最低的,得70分。
2.2參加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最低有效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項目進行重點評審(分部分項少于10項的,全部清單項進行重點評審)。
3.2、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項目措施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綜合單價計算表和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質量與工期承諾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諾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質量目標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質量目標及工期要求任意一項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方案 19.5分(含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
1、施工方案17.5分
施工方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方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16.5~17.5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1、項目總述;
2、施工組織結構,施工管理人員配備(不得涉及單位名稱、具體人員姓名等);
3、勞動力配置、安排計劃及保障措施;
4、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加工設備、檢測設備配置及材料進場計劃;
5、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針對本工程分別論述主要分部分項的施工方案、工藝方法及質量保證措施;本工程重點、難點部位施工處理方法);
6、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及工期保證措施;
8、現場平面布置;
9、環境保護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11、季節性施工措施;
12、現場構件、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護措施;
13、與業主及其它專業承包單位的協調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務計劃。
2、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評標委員會要求其陳述及答辨測試。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得分范圍為0—2分,得分計入總分。項目經理未參加開標會議或在接到通知后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與測試的投標人,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辨項不得分也不得作為中標候選人。
(四)項目經理業績加分0.5 分
投標人的項目經理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省優、國家獎獎項的給予加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工程最高加0.2分,省優及省優以上質量等級(國家級優質工程)工程最高加0.5分,省優有效期二年;國家級優質工程有效期三年。
加分時,只針對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一次分值,不重復加分,有效期以獲獎證書時間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計算。本項以投標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報告原件、工程有效獲獎證明材料原件(獲獎證書或獲獎文件原始件)計分,如項目經理在合同中排列不是第一位的,其項目經理業績不予認可,如合同中未體現項目經理姓名,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并在中標通知書中有項目經理姓名方可認可。
上述獎項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計分。其他獎項也不予計分。
五、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
2、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3、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4、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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