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GGPC-[2010]314A |
|---|---|
| 加入日期: | 2010.08.23 |
| 截止日期: | 2010.08.30 |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財政預算:人民幣52萬元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因第一次公開招標失敗,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第二次公開招標,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30日。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審計服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GGPC-[2010]314A
(三)項目類別:服務類
(四)數量:1項, 財政預算:人民幣52萬元
(五)最高限價:助理會計師等其他人員300元/天/人;會計師等中級職稱人員400元/天/人;高級會計師500元/天/人
(六)采購內容及用途:確定3家中標會計師事務所,作為采購人審計服務的供應商
(七)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八)投標保證金:人民幣5000元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廣州地區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40名或以上的從業人員,其中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者不少于15人,2007年以來沒有違法違規執業行為(要求提供廣州注冊會計師協會出具的證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內)。
(三)2008年以來必須具有至少1項行政事業單位審計項目經驗(提供項目合同)。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書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五、采購中心只接受報名購買本招標文件供應商的投標
六、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9月13日(對外辦公時間內)
(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臺
(三)招標文件工本費:人民幣 150元/套
(四)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的文件:采購中心供應商卡(沒供應商卡的供應商,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潛在投標人須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潛在投標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潛在投標人或填表者承擔。)
(五)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方式:
(已購買GGPC-[2010]314項目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可憑原工本費收據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免費索取招標文件。)
1.現場報名購買(POS機刷卡,售后不退)
2.通過轉賬支付購買
通過轉賬支付購買的方法如下:
(1)將招標文件工本費匯入:
收 款 人: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東風支行
賬 號: 0304014400000088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事由:GGPC-[2010]314A工本費”
(2)登錄采購中心網,在采購文件公示公告欄內下載本項目招標文件(點擊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載)。劃款后填寫下載包中的《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匯款單傳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電(020)22330260工作人員確認報名事宜。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開標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9:30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0年9月14日上午9:30
(三)開標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采購人地址:***
聯 系 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供應商報名聯系電話:(020)22330260 傳真:***
采購項目聯系人:(020) 22330220 蔡佩純 傳真:***
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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