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8.27 |
|---|---|
| 截止日期: | 2010.09.01 |
| 招標業主: | 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 |
| 招標代理: | 廣西建標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廣西壯 |
| 內 容: | 工程名稱:企沙沙江路改造工程、企沙朝陽路四巷改造工程、企沙朝陽路三巷改造工程、企沙民生路南段改造工程、企沙文明路改造工程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路 |
一、工程名稱:企沙沙江路改造工程、企沙朝陽路四巷改造工程、企沙朝陽路三巷改造工程、企沙民生路南段改造工程、企沙文明路改造工程
二、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8月27日9時00分
三、招標代理機構:廣西建標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梁 工 聯系電話***
四、公示時間:2010年8月28日至2010年9月1日
五、公示內容:
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價(大于或等于)工程合理低價且不高于(小于或等于)招標上限控制價為有效報價,因本工程所有投標單位投標報價均低于招標合理價則本次招標流標。
六、說明:
1、投標人認為公示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公示結果公告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首先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如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三個工作日內書面向防城港市有關主管部門投訴。
2、質疑電話:***
聯系人***
3、質疑和投訴書面要求:
⑴質疑人或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⑵被質疑人或被投訴人的單位名稱或姓名等;
⑶質疑或投訴的事實及理由;
⑷有關違規違法的情況和有效證明材料;
⑸質疑人或投訴人的簽章及質疑或投訴時間。
如不按規定質疑或投訴的,被視為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招 標 人: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建標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