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MYZC招(2010)73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09.02 |
| 截止日期: | 2010.09.08 |
| 招標業主: | 綿陽中學 |
| 招標代理: | 綿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綿陽市 |
| 內 容: | 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見第四章具體要求; 7、國家職能部門要求須具有的資質 |
| 關鍵詞: | 中學 |
綿陽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市財政下達的綿陽中學“美術、攝影等設備及附屬設施”項目,擬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MYZC招(2010)73號
二、招標項目:美術、攝影等設備及附屬設施
三、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四、招標項目簡介:美術、攝影等設備及附屬設施一批(詳見招標文件)。
五、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見第四章具體要求;
7、國家職能部門要求須具有的資質
六、資格審查:
除明確要求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外,本項目投標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在評標時進行審查。供應商應在投標文件中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資格證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復印件的必須加蓋單位印章,并在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若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全或不實,將導致其投標或中標資格被取消。
七、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地點:
招標文件自2010年9月2日至2010年9月8日9:00- 17:00在綿陽市政府采購中心12號辦公室購買。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00元/份(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應出示單位介紹信。
八、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0年9月21日14:00(北京時間)。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九、開標地點:綿陽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大廳。
十、本投標邀請在綿陽政府采購網及四川政府采購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十一、采購人: 綿陽中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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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采購機構: 綿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郵 編: 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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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