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9.06 |
|---|---|
| 截止日期: | 2010.09.09 |
| 招標業主: | 象山縣石浦鎮人民政府 |
| 招標代理: | 寧波市科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象山縣 |
| 內 容: | 公路工程,建設地點: 象山縣石浦鎮 ,建設規模: 2.141公里 ,計劃工期: 150天 ,招標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橋涵及安全設施等工程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碼頭 公路 路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石浦鎮馬峙至雞頭碼頭公路工程 已由 象山縣發改局 以 象發改投復[2010]218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象山縣石浦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及上級補助 ,招標人為 象山縣石浦鎮人民政府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主要工程數量及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詳見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石浦鎮馬峙至雞頭碼頭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建設地點: 象山縣石浦鎮 ,建設規模: 2.141公里 ,計劃工期: 150天 ,招標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橋涵及安全設施等工程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公路叁級項目經理或公路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貳級及以上,以及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
本次投標要求專職安全員 1 名。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注冊地不在本縣行政區域內的企業,需經象山縣建設局通過備案登記。
4. 投標申請受理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0 年 9 月 6 日至 2010 年 9 月 9 日下午16時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在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報名窗口)申請報名。
4.2投標人投標申請須提供如下資料:
⑴《投標報名表》(請登錄“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絡實名下載,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⑵ 單位介紹信、法人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經年檢合格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另行通知。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投標預備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另行通知。
6.3 招標人將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時間在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及委任的項目經理出席,并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代理人的委托書、身份證,項目經理身份證、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或作為初始注冊人員在省級及以上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的公告)等原件以備核查。
6.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投標擔保
7.1投標人須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遞交投標擔保(憑交易中心開具的投標擔保收執收據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的復印件(加蓋單位章)購買招標文件),施工標段的投標人應按規定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擔保(銀行電匯)。銀行電匯必須由投標人的銀行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招標人指定的賬戶上,銀行電匯的匯款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擔保視為無效。
收款單位: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農行象山新豐支行
銀行賬號:39-703001040012500
8. 發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象山縣石浦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市科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縣石浦鳳棲路138 地 址:***
郵政編碼: 315731 郵 政 編 碼: 315040
聯 系 人: 葉繼翔 聯 系 人***
電 話: 0574-65978802 電 話:***
傳 真: 0574-65982686 傳 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