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QCGX201018 |
|---|---|
| 加入日期: | 2010.09.10 |
| 截止日期: | 2010.09.16 |
| 招標業主: |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單位 |
| 招標代理: | 衢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衢州市 |
| 內 容: |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
| 關鍵詞: | 辦公設備 |
衢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單位的委托,對打印機等項目進行集中詢價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編號:QCGX201018
(二)采購項目: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三)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四)詢價保證金:供應商應于2010年9月19日15:00時前將詢價保證金(數額詳見采購需求)交納至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404室(電話:***
(五)成交原則: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報價的供應商作為成交供應商。
(六)報名截止時間:供應商在2010年9月16日17:30前將報名表傳真至衢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七)詢價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對詢價文件進行澄清的供應商,均應在2010年9月17日10:00前將需澄清的內容以書面(傳真)形式送達采購機構,采購機構將予以答復(答復中不包括問題的來源),答復內容將于2010年9月17日17:30前在網上公布請各供應商務必關注相關網站),并以書面的形式(可傳真)通知已報名的供應商,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供應商書面澄清則視為認同詢價文件。
(八)詢價時間:2010年9月19日15:00(北京時間)。
(九)詢價地點:衢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荷花西路109號市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樓2號開標廳)。
(十)詢價時需攜帶的資料: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法人參加的需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及原件)。未提供以上資料的供應商將不得參加本次詢價活動。
(十一)合同簽訂:成交供應商在確定成交資格后7個工作日內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十二)交貨方式及付款條件:成交供應商在七個工作日內供貨。產品由成交供應商送貨至采購單位,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的90%,余款在驗收合格并穩定運行 一個月后的一周內付清(在采購需求中另有付款方式的除外)。
(十三)交付要求:成交人必須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購需求,達到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或相關行業標準及具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的產品。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