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KZC(2010)競字43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09.11 |
| 截止日期: | 2010.09.16 |
| 招標業主: | 南康市市政管理處 |
| 招標代理: | 江西省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 |
| 地 區: | 南康市 |
| 內 容: | 采購預算: 品目一(雙挑燈、單挑燈)1611200,品目二(單挑燈)208000元,品目三(電纜線)993000元。 |
| 關鍵詞: | 電纜 |
江西省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受采購單位委托,擬向社會招標采購燈具、電纜線等,為了保證產品及服務的質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本次招標采購采用競爭性談判招標的方式進行,擇優選定中標單位,歡迎具有相關資質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現將競標有關事宜向社會公告如下:
一、招標采購項目名稱:燈具、電纜線等
二、項目編號: KZC(2010)競字43號
三、采購預算: 品目一(雙挑燈、單挑燈)1611200,品目二(單挑燈)208000元,品目三(電纜線)993000元。
四、招標采購項目的技術要求: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五、交貨地點:采購單位指定地點。
六、交貨時間:2010年9月底前。逾期,則按5000元/天計算,扣減中標人應得中標款項。
七、貨款結算方式:
(1)品目一、二貨到安裝調試亮燈驗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購貨款結算程序,十個工作日內,首付合同總款的60%,產品無故障運行期滿半年支付合同總款的35%,余款5%為質量保證金,產品無故障運行期滿一年,不計息一次性付清。品目三貨到安裝驗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購貨款結算程序,十個工作日內,首付合同總款的75%,產品無故障運行期滿三個月支付合同總款的20%,余款5%為質量保證金,產品無故障運行期滿一年,不計息一次性付清。
(2)以上所有款項均只能通過銀行轉帳支付到中標人企業注冊所在地開設的基本帳戶,不得支付到其它任何帳戶,也不得支付現金。
(3)中標方須憑中標通知書,把經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監證的采購合同、驗收合格證明(壹式兩份)和中標方所在單位開具的稅務發票交政府采購科,政府采購科將手續交政府采購辦,由政府采購辦按供銷合同辦理采購資金結算手續。
八、投標報價
1、投標人報價包括投標人完成招標文件約定的工作內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即包括產品貨款、運輸、搬運及通過有關質檢部門驗收所發生的成本性開支、合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費用。
2、本次競爭性談判可分品目(如已分品目)進行投標,并允許二次報價,第一投標報價為投標文件通過初步評審的必備條件,超出采購預算的,則不進入下一階段的詳細評審;第二投標報價為最終報價,除采購人在談判過程中需要增加產品配置并已獲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外,投標人的第二投標報價不得超過第一投標報價,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3、除非與采購人簽訂的供銷合同條款中另有規定,投標人所報價格(最終報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場變化因素而變動。
九、投標費用
(一)招標文件資料費:100元/份(標書售后,資料費不退)。
(二)投標人投標時,必須以現金打包方式(須密封,并加蓋公司公章)支付投標保證金:品目一:30000元,品目二:10000元,品目三:20000元。落標方的投標保證金,在開標會結束后當場退還。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三)中標方在中標結果公示期滿的五個工作日內,必須以轉帳方式(從公司基本帳戶),按中標價的8%(含開標時已交的投標保證金)交繳履約保證金。收款人全稱: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帳號:36001174150052500463,開戶行:建行南康市蓉城分理處。
(四)無論招標結果如何,參與投標的一切費用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采購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補償費用。
十、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投標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有效身份證;
(4)投標人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
(5)品目一、二投標人企業注冊資金在2000萬元及以上;
(6)投標方認為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本招標采購項目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資格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前予以審查。
十一、招標答疑:
對本招標文件有疑問(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內容)的潛在投標人,請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10:00時前(逾期,將拒收),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并注明投標項目、單位名稱、聯系人***
十二、本次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
(1)購買標書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節假日休息),招標文件可在網站上先下載。
(2)地 點: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科辦公室
十三、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0年9月17日上午9:30
(2)地點:南康市招標投標中心綜合開標室
十四、本次招標將在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開標。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務必出席開標會,并攜帶企業營業執照、相關資質、其他相關資料和個人身份證以備查驗。
十五、其他事項:
1、招標文件的取得:以不記名方式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到本中心政府采購科購買。
2、本招標文件的電子文本與書面文本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書面文本為準。
3、本次招標采購開標活動采用先開標、唱標,后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本中心對投標人不承擔開標后,投標報價泄密的責任。
4、未按本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的質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5、不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質疑,本中心及采購人將不予受理。
6、對于提供虛假和惡意質疑的投標人,將給予記錄不良行為一次。
十六、有關此次招標之事宜,可按以下方式查詢:
項目采購人、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南康市市政管理處 賴健 13979786859
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南康市招標投標標中心
聯系電話:0797—6611683 傳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