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平財公開招標〔2010〕23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09.13 |
| 截止日期: | 2010.10.02 |
| 招標業主: | 平橋區職業教育集團 |
| 招標代理: | 信陽市平橋區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平橋區 |
| 內 容: | 投標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各有關供應商:
信陽市平橋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平橋區職業教育集團公共實訓基地辦公室的委托,就平橋區職業教育集團公共實訓基地設備項目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供應商,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現將招標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購項目名稱:平橋區職業教育集團公共實訓基地無塔供水系統設備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平財公開招標〔2010〕23號(平采中招〔2010〕23號)
三、采購項目內容 無塔供水系統(數量及內容詳見采購清單)。
四、投標供應商應具備的條件: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 50萬元(含 50 萬元)人民幣的無塔供水系統生產企業或經營無塔供水系統產品供應商。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 9月 13 日至2010年10 月 2 日(節假日除外)。
七、購買招標文件地點:信陽市平橋區政府采購中心(財政局七樓)。
八、遞交招標文件截止時間和地點:截止2010年 10月3日上午09:30整,地點: 平橋區財政局九樓會議室 。
九、開標時間:2010年10月3 日 09:30 整。
十、開標地點: 平橋區財政局九樓會議室 。
十一、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以上證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注冊單位印章)及單位相關資質、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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