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HTWZ2010-44 |
|---|---|
| 加入日期: | 2010.09.19 |
| 截止日期: | 2010.09.29 |
| 招標業主: | 新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呼和浩 |
| 內 容: |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招標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商,營業范圍包含所投物資設備; 2生產能力要求:具有投標產品生產能力證明;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檢測和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 3財務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
| 關鍵詞: | 鐵路 路 |
招標編號:HTWZ2010-44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包西鐵路通道包頭至省界段工程已由鐵道部以《關于包西鐵路通道包頭至大保當段初步設計的批復》(鉄鑒函[2007]2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新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新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HTWZ2010-44 招標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資設備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包西鐵路通道包頭至大保當段是路網“八縱八橫”主骨架之包柳通道的北段,位于內蒙古中南部、陜西省北部,線路北起京蘭鐵路通道包頭樞紐,向南經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東勝區、伊金霍洛旗、陜西省榆林市神木縣,終至西延線大保當車站,經過兩。▍^)三市五縣(區、旗),包頭至省界段線路全長177.08km。
2.2招標內容:詳見招標公告附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招標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商,營業范圍包含所投物資設備;
3.1.2生產能力要求:具有投標產品生產能力證明;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檢測和檢驗合格的專業生產設備;
3.1.3財務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3.1.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投標產品具有專業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近三年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3)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必須保證用于本工程的技術完整性。
3.1.5供貨業績要求:投標產品具備三年以上在鐵路或國家類似工程成功運行業績;
3.1.6履約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
3.1.7其他資格條件要求:
(1)具有鐵道部《科技成果鑒定證書》,
(2)取得CRCC認證;
(3)列尾主機應具有鐵道部的產品質量檢驗中心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3.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9 月 25 日至2010年 9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鐵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6室(地址:***
4.2 招標文件售價見招HTWZ2010-44招標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時間為:2010年 10 月18日 8 時 30 分至 9 時 30 分,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 10 月 18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鐵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三樓會議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新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新華大街54號 金融大廈7樓
郵 編: 010020
聯 系 人***
電 話: 0471--6610820
傳 真: 0471--6610871
電子郵箱***
招標公告附表
| 包件號 |
物資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標準或圖號 |
計量單位 |
數量 |
招標文件售價(元) |
交貨地點 |
交貨狀態及條件 |
收貨單位 |
交貨期 |
| 01包 |
列尾主機 |
400MHz |
|
臺 |
66 |
2000.00 |
用戶指定地點 |
設備完好 |
新包神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
2010年10月30日 |
| 列尾中繼器 |
400MHz |
|
臺 |
66 |
||||||
| 列尾主機檢測臺 |
400MHz |
|
套 |
12 |
||||||
| 機車車號確認議 |
400MHz |
|
套 |
24 |
||||||
| 場強機 |
數字型 |
|
臺 |
8 |
||||||
| 10AH數字鋰電池 |
10AH鋰電 |
|
塊 |
264 |
||||||
| 4路鋰電充放氣 |
4路鋰電 |
|
臺 |
12 |
||||||
| 專用維修工具 |
|
|
套 |
1 |
說明:本表所列的內容最終供貨合同和補充協議為準。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