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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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10.10.14 |
| 招標代理: | 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 |
| 地 區(qū): | 遂昌縣 |
| 內 容: | 小裝載機 ZL 12D 輛 3 |
項目編號:SC2010BLX-11
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對小裝載機進行詢價采購,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次采購每個標的均設有上限價,各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上限價。
2、報價書須用信封密封遞交,并在本報價書蓋上公章,寫明SC2010BlX11標的X。請于2010年10月14日17:30時前(北京時間,下同),送達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外地可采用快遞送達),集中采購機構將拒絕接收超時送達的報價書。地址:遂昌縣妙高鎮(zhèn)君子路96號(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業(yè)務科2),郵編:323300。聯(lián)系人:鐘女士,聯(lián)系電話及傳真:***
3、供應商必須在遞交報價書的同時遞交相關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及相關聯(lián)系方式***
4、本次采購,采購人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
5、報價人應在報價上標明單價和總價。如單價乘以數(shù)量不等于總價時,以總價為準,成交后調整單價。小寫與大寫不符的,以大寫為準,且必須獲得采購人認可。
6、保證金:
①金額:標的1保證金為人民幣壹仟元整、遞交保證金時間為:遞交報價文件的截止時間到達以下帳戶。
形式:投標保證金以銀行匯票、電匯或轉帳等形式提交,不得采用現(xiàn)金提交。
開戶名稱:遂昌縣會計核算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遂昌支行 帳號:830009017108094001
交納的同時在備注欄內注明SC2010B24標的X保證金。
②發(fā)生以下情況的,遂昌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將對相應的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a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前撤回報價書的;
b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
c成交供應商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簽訂合同或以其他理由故意延遲簽訂合同的;
d其他嚴重擾亂招投標程序的;
e不能按規(guī)定時間提供產品(規(guī)定時間即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及售后服務的。
7、本次詢價采購,采購單位有權根據(jù)市場調查情況對詢價結果進行對比,如有異常情況,采購單位有權提出暫不采購,并不向各供應商解釋具體原因。
8、合同簽訂:在中標公示結束后3工作日內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
9、交貨時間: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
10、交貨方式:成交供應商免費送至采購人指定地點。
11、貨物包裝、發(fā)貨及運輸:
①成交供應商應在貨物運輸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業(yè)主指定地點;
②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③貨物在到達采購人指定地點前發(fā)生的一切風險均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12、付款條件:貨到驗收合格后,由采購人付款給成交供應商。在驗收時一旦發(fā)現(xiàn)不合格則做退貨(不予補助任何費用)或按價扣除貨款處理,直到扣除全部貨款。
13、交付要求:成交供應商必須提供全新的,符合采購人要求,達到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或相關行業(yè)標準及具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的產品,并提供“三包”服務和保證3C安全認證以及符合采購人的其他要求(詳見后面要求)。
14、基本保修條款:提供產品保修卡,并按廠家產品規(guī)定保修期限及內容以及成交供應商的其它承諾條款實行保修,出現(xiàn)故障的接到采購人電話后24小時內服務到位。
15、違約責任:
①如果成交供應商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將貨物運達采購人指定地點,采購人將從應付款項中扣除延遲交付的違約金(合同金額的1%);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采購人因延遲交付所受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延遲交付超過合同規(guī)定天數(shù),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應商賠償一切損失;
②具體違約條款及其它未盡事宜,將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議定;
③供應商一旦作出報價即視為完全響應貨物的所有要求,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16、供應商對標書有質疑的,必須在標書發(fā)出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投標交易中心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標書截止前2個工作日內對采購單位和供應商提出的問題進行修改通知。
遂昌縣政府采購詢價報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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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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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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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規(guī)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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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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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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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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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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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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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品牌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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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品牌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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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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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裝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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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 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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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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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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