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2010-154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09.30 |
| 截止日期: | 2010.10.22 |
| 招標業主: | 常山縣大橋頭鄉人民政府 |
| 地 區: | 常山縣 |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 2、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無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項目負責人可以兼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可以兼質量負責人,施工員上崗證和現場安全員C證。 等 |
項目編號第2010-154號
常山縣大橋頭鄉光塢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經常水[2009]103號文 批準實施,項目業主為常山縣大橋頭鄉人民政府,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地方配套。現經核準,就工程建設施工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面向國內擇優選定承建人。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地點:常山縣大橋頭鄉境內
工程規模:計劃建設投資200萬元。
招標范圍:迎水面干砌塊石護坡、背水面草皮護坡、排水棱體及壩基設置反濾排水體、溢洪道改造、封堵原放水涵管,隧洞開挖、新建啟閉機房、白蟻防治、水庫管理房、新建交通橋。
計劃工期:180天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
2、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
3、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項目負責人可以兼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可以兼質量負責人***
4、投標申請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四個崗位)、項目負責人***
5、根據浙水建[2008]13號規定,招標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記錄及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不良行為檔案記錄查詢。外省企業執行浙水建[2009]30號文規定。
6、招標人將進行投標人、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有無在建工程和有無不良行為檔案查詢,如中標后有舉報,經核查屬實,取消其中標資格;報名結束后,所有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名單報送檢察院,請檢察院協助核查該項目負責人***
7、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有意投標者,請自行下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資料費800元。
2、投標人開標前須按規定向常山縣招投標中心交納席位費;
3、投標人在開標前須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資料費。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10年 10月 22日上午9時30分 遞交地點:常山縣招投標中心。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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