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JFC-2010-45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10.01 |
| 截止日期: | 2010.10.12 |
| 地 區: | 貴州省 |
| 內 容: | 建設規模:客車站占地3000平方米,一層磚混結構房屋,毛石混條基和混獨立柱基。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客運站 |
按照金沙縣財政局安排,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現對金沙縣源村鄉客運站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邀請符合談判文件條件、信譽好、實力強、具有相關工程建設經驗的施工單位(以下稱投標人)前來參加談判。
項目編號:JFC-2010-45號
1、項目名稱:金沙縣源村鄉客運站建設工程
2、談判內容:
金沙縣源村鄉客運站綜合樓、平整場地、圍墻等建設工程。
3、項目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金沙縣源村鄉源村村柺棗組麻窩。
(2)建設規模:客車站占地3000平方米,一層磚混結構房屋,毛石混條基和混獨立柱基。
1)建筑物面積:177.70平方米,建筑總高5.7米;
2)停車場面積: 2000平方米(路面硬化);
3)客車站圍墻:70立方米(參照圖紙);
4)檢修臺:1個(參照圖紙);
5)客車站大門(9米寬,側立柱加鑄鐵門);
(3)計劃工期:120天。
(4)建設單位:金沙縣交通運輸局。
(5)資金來源和資金落實情況:財政資金,已落實。
4、項目性質:建設工程
5、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6、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在談判會議進行資格審查時,出示下列第(1)、(4)、(5)款要求的資質證書或文件的原件。是省外企業的,還須出示第(3)款要求的原件。):
(1)必須有上一年度年檢合格的、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省外施工單位,須提供貴州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資質核驗后的入黔備案登記證明原件。
(4)提供擬委派的項目經理(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項目技術負責人***
(5)如參加談判會議的是法定代表人必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如參加談判會議的是法人授權委托人必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經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談判保證金
本項目談判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談判保證金必須在北京時間2010年10月13日上午10:30前用現金方式向集中采購機構交納。
9、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2010年10月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10、獲取《談判文件》的地點:貴州省金沙縣城關鎮中華路工商銀行二樓政務服務中心招標投標股。
11、獲取《談判文件》的方式:現場購買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12、現場踏勘:投標人自行組織現場踏勘。
13、遞交《報價書》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2010年10月13日下午15:00。
14、遞交《報價書》和談判地點: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所在四樓會議室。
15、集中采購機構全稱:貴州省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
報名聯系人***
電話(傳真):0857-7229058
郵編:551800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