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10.13 |
|---|---|
| 截止日期: | 2010.10.21 |
| 招標業主: | 杭州市畜牧獸醫局 |
| 招標代理: | 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杭州市 |
| 內 容: |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須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銷售的(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設備集成、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具有相關項目建設和實施的經驗,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杭州市畜牧獸醫局委托,就“分銷憑證智能控制和追溯系統”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編號:HZZFCG-2010-165
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集中采購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動物產品分銷信息憑證》在我市立法使用以來,取得了較明顯的效果,隨著工作的進一步深入,急需開發分銷憑證智能控制和追溯系統來控制分銷憑證的規范化出具和數據信息的實時控制和及時追溯。計劃設計該智能和追溯系統,將調入動物產品的信息和我市屠宰檢疫后的動物產品作為源數據信息,分級控制,出具時利用二維碼技術,自動生成防偽標記生成在分銷憑證上,下一級分銷商通過識別器自動掃描錄入信息。控制中心設在市畜牧獸醫局,終端環節檢查追溯通過移動識別器自動讀取進行檢查。計劃在大型超市、大型鮮肉批發市場、冷凍品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規模肉制品加工企業中應用。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須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銷售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設備集成、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具有相關項目建設和實施的經驗,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
四、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時間:2010年10月13日至2010年10月21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服務窗口(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
五、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11月4日 10:30
六、投標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G1樓)
七、開標時間:2010年11月4日 10:30
八、開標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G1樓)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5000
交付方式:銀行轉帳/
十、其他事項:
1、投標人購買標書時應提交的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社保登記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等文件(均需加蓋公章)。
2、獲取標書:已辦理數字證書的供應商可以登錄“中國杭州”門戶網站、杭州財稅網、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購網直接下載招標文件(采購機構將拒絕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條之方式獲取標書的投標文件),尚未辦理數字證書的供應商需按本公告第4條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領取招標文件。
3、質疑和投訴:投標人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布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4、杭州市畜牧獸醫局,聯系人:王雷杰,聯系電話***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點: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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