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YDCGJT20101015 |
|---|---|
| 加入日期: | 2010.10.15 |
| 截止日期: | 2010.10.22 |
| 地 區: | 于都縣 |
| 內 容: | 競爭性談判文件制作工本費200元人民幣 |
| 關鍵詞: | 設計 規劃 |
受采購人委托,我中心現就于都縣盤古地質礦山公園旅游規劃設計和屏山旅游景區建設總體規劃設計服務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邀請具有相應經營資質[具有國家乙級以上(含乙級)旅游規劃設計資質]的供應商根據競爭性談判文件要求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并提供滿足要求的服務。采購項目要求如下:
(一)項目編號:YDCGJT20101015
(二)項目內容:見《競爭性談判項目要求明細表》
(三)應談人須知:
1、報名
2010年10月15日 至2010年10月20日 每個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在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部(于都縣長征大道28號中國銀行七樓)報名,報名前須提供報名供應商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報名供應商公章)、旅游規劃設計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報名供應商公章)、報名代表人介紹信或授權書原件及報名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初驗合格后給予報名,否則不予報名,報名后領取紙質競爭性談判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制作工本費200元人民幣。應談人資格在報名時被初驗合格并不代表在談判評審時能審查合格。報名后供應商自行組織勘察。
2、保證金
在2010年10月22日15:00-15:30繳伍萬元人民幣保證金(現金密封),未成交者在確定成交人后無息退還,成交人保證金交至采購人,項目完成驗收后支付余款時無息退回,成交人違約將視違約情況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
3、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遞交
地點: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部(于都縣長征大道28號中國銀行七樓)。
截止時間:2010年10月22日15:30,逾期送達恕不接受。
4、競爭性談判地點: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六樓交易大廳。
競爭性談判開始時間:2010年10月22日15:30。
5、報價應包括本項目服務成果及其有關資料、后續服務、稅金等所有費用且不得超過單位采購預算。
6、采購合同:《成交通知書》發出后由成交人按規定及時與采購人簽訂。
7、工期:其中初稿在成交日起45個日歷日完成,一審修改稿在初稿審查修改意見提出之日起7個日歷日內完成,再審修改稿在一審修改稿審查修改意見提出之日起5個日歷日內完成(可能有多次再審和修改),終稿在專家評審團對再審修改稿提出審查修改意見之日起5個日歷日內完成。
8、驗收:由采購單位組織專家評審團評審、驗收。
9、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總價款的40%,提交第一次再審修改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總款的90%,采購單位驗收合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
10、應談人須提供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正副本各壹份,一律采用A4紙張,裝訂成冊入袋內密封并在封簽處貼封條加蓋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袋外寫明應談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其中“政府采購競爭性談判報價表”應與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的其他文件分開包裝。
11、應談人應在競爭性談判響應文件中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加蓋其公章):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旅游規劃設計資質(應有原件在談判現場)、證明具有國家礦山公園規劃設計經驗的采購合同(應有原件在談判現場)、證明具有于都縣旅游規劃設計經驗的采購合同(應有原件在談判現場)、法定代表人證明或其授權書、應談代表人身份證等。
12、應談人進行最終報價后,按“綜合評審得分最高者成交”的原則確定成交人;如果出現綜合評審得分有多個最高者的情況,則確定其中最終報價最低者為成交人;如果出現有多個綜合評審得分最高者中還有多個最終報價最低者的情況,則確定其中旅游規劃設計資質等級最高者為成交人。
13、綜合評審辦法(見附件)
14、應談人及其代表應遵循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及通行規則。
地 址:于都縣招標投標中心政府采購部(于都縣城長征大道28號中國銀行大樓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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