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ZGCG[2010]087 |
|---|---|
| 加入日期: | 2010.10.18 |
| 截止日期: | 2010.10.25 |
| 招標業主: | 秭歸縣環境監測站 |
| 招標代理: | 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
| 地 區: | 秭歸縣 |
| 內 容: | 談判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200元整,售后不退。 |
采購編號:ZGCG[2010]087
根據秭歸縣環境監測站的需求,經秭歸縣政府采購辦批準,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受秭歸縣環境監測站委托,擬就秭歸縣環境監測站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國內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洽談。
1.項目內容
秭歸縣環境監測站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二氧化硫自動監測儀、氮氧化物自動監測儀等儀器設備進行采購,項目采購內容及技術指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供應商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2.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洽談
2.3談判供應商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A 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3年內具有同類項目業績;
B 供應商所投產品應取得制造商對本項目的授權;
C 產品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
D 制造商必須具有計量部門頒發的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
3. 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購實行資格后審,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的詳細要求見本項目談判文件中的第14條 《談判響應文件的審核》規定。
4. 談判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競談者,請于2010年10月19 日起至2010年10月25 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在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招標采購文件發放窗口持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委托人身份證(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提供復印資料1套)購買談判文件。
4.2談判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200元整,售后不退。
5、談判保證金繳納
5.1本項目談判保證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由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統一收取。談判申請人在2010年10月 27日下午5時30分(進賬截止時間)前將談判保證金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在進賬截止時間前提交的談判保證金,其談判響應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未成交單位談判保證金在采購人與成交單位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成交單位的談判保證金在提交履約保證金后3日內退還。
5.2談判保證金繳納方式:談判申請人須將談判保證金從供應商基本賬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賬戶(匯款時必須注明所投項目名稱):
開 戶 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賬 號:1807072129200049416 咨詢電話:***
款項到帳后,談判申請人憑銀行回執單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一份)到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保證金收退窗口開具談判保證金收據。
6.響應文件的遞交
6.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談判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10月 29日下午3時30分,地點為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八樓開標大廳。
6.2談判供應商須在談判截止時間前將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送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談判響應文件,采購中心不予受理。
6.3采購中心接收談判響應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時間為2010年10月 29日下午2時30分---3時30分。
7.談判時間及地點
7.1時間:2010年10月29 日下午3時30分。
7.2地點: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八樓)。
8.聯系方式
采 購 人:秭歸縣環境監測站 采購代理機構: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地 址: 秭歸縣茅坪鎮屈原路8號 地 址:秭歸縣信息中心大樓
聯 系 人: 稅軍華 聯 系 人:鄭士卿
聯 系 電 話:0717-2880239 聯 系 電話:***
傳 真 電 話:0717-2880239 傳 真 電 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