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HP(G)2010-0077(2) |
|---|---|
| 加入日期: | 2010.10.20 |
| 截止日期: | 2010.10.28 |
| 招標業主: | 沈陽市和平區財政局 |
| 地 區: | 沈陽市 |
| 內 容: | 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 燃油生產許可證或成品燃油銷售許可證(經銷商必須提供此證)。 等 |
受 沈陽市和平區財政局 (以下簡稱"采購單位")的委托,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就"和平區行政事業單位2010年至2011年度冬季取暖用油"項目以國內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基本情況
1. 招標項目名稱:和平區行政事業單位2010年至2011年度冬季取暖用油
2. 招標項目編號:HP(G)2010-0077(2)
3. 招標采購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二、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國內工商登記注冊并已按規定時間通過年檢,具有本次采購項目的生產或經營范圍,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項目及所要求的服務。
3. 燃油生產許可證或成品燃油銷售許可證(經銷商必須提供此證)。
4. 具有獨立生產、經營場所、專用儲油場地的證明。
5.一份近期國家檢測機構出具的燃油產品油質檢測輕柴油質量報告
6. 具有長期運輸保障能力的證明。
三、報名領取采購文件
投標人請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8日8:30至16:00,攜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稅務登記證(副本)、自開標之日起前六個月內任意一期依法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燃油生產許可證或成品燃油銷售許可證(經銷商必須提供此證)、具有獨立生產、經營場所、專用儲油場地的證明、一份近期國家檢測機構出具的燃油產品油質檢測輕柴油質量報告、長期運輸保障能力的證明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經預審后方可報名參與投標,同時領取本項目采購文件及附件(注:請供應商自備移動存儲設備。領取文件并不代表通過資格審查,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上述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如不能攜帶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須經材料審核部門出具證明書,否則不予受理)。
四、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成交服務費
1.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不分品目)人民幣:陸萬元 整。
2.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成交金額的百分之五。
3. 本項目不收取成交服務費。
五、投標截止(開標)時間、接收投標文件時間與地點
1. 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10年10月29日9:30時整,投標截止時間即為開標時間。
2. 本項目接收投標文件時間:北京時間2010年10月29日9:00~9:30時,投標人請在此時間之內將密封好的投標文件遞送至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服務大廳招標處,在此時間之后送達的和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六、凡與本次采購項目有關的事宜請按下述地址聯系
集中采購機構:沈陽市和平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110003
采購文件咨詢:趙躍 024-22876470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