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刑事偵查器材采購項目(項目編號:0852-1041GZ64B764)所需的貨物及服務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本國產品,接受合格的供應商提交密封談判響應文件。詳情請參見采購文件。現將該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0年10月27日至2010年11月02日五個工作日。有關事項如下:
1 本談判公告以及本項目談判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本項目采購貨物名稱、數量、最高限價及交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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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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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貨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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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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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人民幣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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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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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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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外紫外觀察照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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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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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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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后15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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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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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間手印熏顯系統(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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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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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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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502指印熏顯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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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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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項目類型:貨物類
② 供應商須對本項目的貨物及服務進行整體投標報價,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投標報價都被視為無效投標。
3 供應商資格要求(合格的供應商)
3.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3.2 具備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3 具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且所投貨物屬于經營范圍;
3.4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經銷商、代理商作為投標人,應提供產品代理證書或制造商有效授權委托書;
3.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談判文件售價
4.1 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10年10月27日-2010年11月0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2 獲取談判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4.3 獲取談判文件方式:(供應商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談判文件)
4.3.1 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3.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3.3 法定代表人或供應商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備注:1、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2、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點擊打開)”,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采購文件。
4.4 接受報名的供應商購買談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資格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資格審查并正式獲取談判文件的所有供應商的報價。
4.5 談判文件售價:談判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5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及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地點
5.1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0年11月04日14:00-14:30
5.2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2010年11月04日14:30
5.3 談判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層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6 采購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8 聯系方式***
8.1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 聯系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8.2 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劉小姐 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510075 電郵:inf@chinapsp.cn
傳真:***
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紀律監督電話:***
戶名: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東環支行(購買采購文件開戶行)
帳號:7787 0188 0000 44524。ㄙ徺I采購文件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