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ZGZB[2010]132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秭歸縣茅坪鎮羅家村公路改造工程己由交通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秭歸縣茅坪鎮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國家補助及地方自籌資金,招標人為秭歸縣茅坪鎮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招標代理機構為宜昌天宇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秭歸縣茅坪鎮羅家村公路改造工程位于茅坪鎮羅家村,全長4Km,計劃工期90日歷天。招標范圍為施工設計圖紙范圍內的路基土石方、路基整形、擋土墻、混凝土面板以及涵管等工程。該項目為一個合同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路基、路面專業施工叁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秭歸縣建筑業協會核發的年度備案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具備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擔任此項目的項目經理;
3.4項目經理具備道路橋梁(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級項目經理或建造師(含臨時)執業資格;
3.5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該項目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6投標人自2008年1月1日以來已有類似業績或在建或新承接類似工程(需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3.7施工企業或從業人員有違法記錄或列入秭歸縣不良行為記錄或黑名單,且正處于禁止投標期間的不得參與本工程的投標;
3.8本工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要求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條件和《評標辦法》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10月28日至2010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在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招標采購文件發放窗口持投標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和領取相關資料。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8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標保證金100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由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統一收取。投標申請人在2010年11月8日下午5時30分(進賬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匯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銀行帳戶,未在進賬截止時間前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作廢標處理。未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在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后5日內退還,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提交履約保證金后3日內退還。
4.4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人須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單位總公司注冊地基本帳戶以轉帳或電匯方式提交至以下帳戶(匯款時必須注明所投工程項目名稱):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三峽分行秭歸支行
戶 名: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帳 號:1807072129200049416
款項到帳后,投標申請人憑銀行回執單及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提供復印件一份)到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保證金收退窗口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現場踏勘。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 年11月11日上午9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上午8時00分至9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8樓大會議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 秭歸縣茅坪鎮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地 址: 秭歸縣茅坪鎮 郵 編: 443600
電 話: 15997575766 傳 真: 0717-286170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宜昌天宇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歸縣茅坪鎮平湖大道8號 郵 編:443600
電 話:13507241733 傳 真:0717-2880486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