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20101101F2 |
|---|---|
| 加入日期: | 2010.11.01 |
| 截止日期: | 2010.11.04 |
| 招標業主: | 屏山縣清平鄉民族中心學校 |
| 地 區: | 屏山縣 |
| 內 容: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1、星星基點校學生宿舍樓等工程:①學生宿舍樓的建筑和裝飾兩部分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739.81平方米;②圍墻等;③消防安裝等。2、佛協小學教學樓和廁所等工程:①教學樓的建筑和裝飾兩部分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86.84平方米;②拆除舊房計163平方米將建筑垃圾外運作相應處理;③廁所的建筑和裝飾兩部分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21.70平方米;④化糞池等附屬工程。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教學樓 小學 教學 學生 宿舍 |
項目編號 20101101F2 所屬地區 宜賓
一、本項目經宜賓市財政局、宜賓市教育局以宜財教﹝2010﹞28號、宜財教﹝2010﹞19號、宜財教﹝2010﹞23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屏發改比選備案﹝2010﹞69 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屏山縣清平鄉民族中心學校
項目名稱 屏山縣清平鄉星星基點校學生宿舍樓等工程、屏山縣清平鄉佛協小學教學樓和廁所等工程
建設地點 ①屏山縣清平鄉星星基點校校園內;②屏山縣清平鄉佛協小學校校園內
實施時間 ①屏山縣清平鄉星星基點校學生宿舍樓等工程項目的總工期為210天;②屏山縣清平鄉佛協小學教學樓和廁所等工程項目的總工期為100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1、星星基點校學生宿舍樓等工程:①學生宿舍樓的建筑和裝飾兩部分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739.81平方米;②圍墻等;③消防安裝等。2、佛協小學教學樓和廁所等工程:①教學樓的建筑和裝飾兩部分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86.84平方米;②拆除舊房計163平方米將建筑垃圾外運作相應處理;③廁所的建筑和裝飾兩部分工程,建筑總面積約為21.70平方米;④化糞池等附屬工程。具體工程項目和工程數量請詳見工程量清單
建設資金 1、屏山縣清平鄉星星基點校學生宿舍樓等工程的建設資金由2010年校安工程中央級財政專項資金(即中央級預算內投資)組成,已落實。2、屏山縣清平鄉佛協小學教學樓和廁所等工程的建設資金由2010年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中央級和市級專項資金(即中央級和市級預算內投資)組成,已落實
其他 1、屏山縣清平鄉星星基點校座落在清平鄉星星村三組;屏山縣清平鄉佛協小學座落在清平鄉爛田村五組。2、施工期間,因比選中選人原因造成的學,F有圍墻、硬化地面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損壞,概由比選中選人負責修復。3、請各比選申請人應自行安排時間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自行組織踏勘,查明或核實有關編制比選實施方案和簽訂合同所需的一切資料。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比選申請人應承擔自行踏勘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責任。4、比選被邀請人應分別編制這兩所學校的工程項目施工比選實施方案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屏山縣清平鄉星星基點校學生宿舍樓等工程、屏山縣清平鄉佛協小學教學樓和廁所等工程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施工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3)其他要求:
(1). 本公司(企業)2007年至今至少有2個(含2個)類似工程項目業績[必須提交本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的復印件(應加蓋單位鮮章)];本公司2007年至今財務均無虧損、均無不良信用記錄。項目經理應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專家需要時,應出示其證書原件供專家評比]和建筑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技術負責人應具備建筑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2).比選申請人擬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需提供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參加本項目時沒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中選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項目擔任項目經理,具備類似工程項目業績1個(2007年至今)。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0年11月01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0年11月04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屏山縣財政非稅收入專戶
開戶銀行:屏山縣農行
賬 號:492101040004435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施工1 B.經評審的預算投資額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二次報價 137.40 6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0年11月05日09時3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屏山縣招投標管理服務中心(縣發改局內)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屏山縣清平鄉民族中心學校
地 址:***
郵 編:645352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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