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經廣州市財政局批準,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GGPC-[2010]463,可點擊下載)進行公示,公示期: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5日。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2011年度復印機及速印機協議供貨項目
(二)項目編號:GGPC-[2010]463
(三)項目類別:貨物類
(四)數量:2項
(五)采購內容:
1.包1:復印機;包2:速印機。
2.確定2011年度廣州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采購復印機、速印機的協議供貨品牌及協議供貨商資格,并應用廣東省電子政府采購平臺(以下簡稱“電子采購系統”)進行采購及日常管理。
(六)推薦中標品牌的數量:
包1:復印機中標品牌數量=通過投標文件初審的有效品牌數量-1;
包2:速印機中標品牌數量=通過投標文件初審的有效品牌數量。
(七)協議供貨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八)投標保證金:每個包人民幣壹萬元整。
注:投標人可對其中一個或兩個包進行投標,包是投標的最小單位,投標人應對同一個包的全部貨物和服務投標,評委會分包評標。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供應商;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必須為投標品牌產品的生產制造商或該生產制造商唯一授權投標的代理商。生產制造商投標的可同時投標多個品牌;生產制造商授權代理商投標的,每個包中,一個品牌只可以授權一家代理商投標,一個代理商也只可以代表一個品牌的生產制造商參與投標。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函應當署名。質疑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五、采購中心只接受報名購買本招標文件供應商的投標
六、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29日(對外辦公時間內)
(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臺
(三)招標文件工本費:人民幣 150元/套
(四)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采購中心供應商卡(無供應商卡的供應商,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投標報名登記表》(潛在投標人須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潛在投標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潛在投標人或填表者承擔。)
(五)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方式:
1.現場報名購買(POS機刷卡,售后不退)
2.通過轉賬支付購買
通過轉賬支付購買的方法如下:
(1)將招標文件工本費匯入:
收 款 人: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東風支行
賬 號: 0304014400000088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事由:[2010]463工本費”
(2)登錄采購中心網,在采購文件公示公告欄內下載本項目招標文件(點擊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載)。劃款后填寫下載包中的《投標報名登記表》,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匯款單傳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電(020)22330260工作人員確認報名事宜。
七、招標答疑會時間及地點
(一)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請以書面形式于2010年11月16日前傳真至(020)22330269-220。
(二)招標答疑會時間:2010年11月17日下午2:30
(三)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四)如有答疑會紀要文件請各投標人于2010年11月18日后在采購中心網站 “更正公告”欄內自行下載,采購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八、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開標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0年11月30日上午9:00~9:30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0年11月30日上午9:30
(三)開標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九、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地址:***
(三)供應商報名聯系電話:(020)22330260 傳真:***
(四)采購項目聯系人:(020) 22330220 蔡佩純 傳真:***
(五)對外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周一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