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JFC-2010-58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11.06 |
| 截止日期: | 2010.11.12 |
| 招標代理: | 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 |
| 地 區: | 金沙縣 |
| 內 容: | 序號 樹種 類別 規格 數量(株) 1 華山松 1—0容器苗 地徑≥0.25CM、苗高≥16CM 231941 2 杉木 1—0容器苗 地徑≥0.3CM、苗高≥18CM 154623 3 柳杉 1—0容器苗 地徑≥0.25CM、苗高≥16CM 83028 4 柏木 1—0容器苗 地徑≥0.2CM、苗高≥18CM 6161 |
按照金沙縣財政局安排,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現對2010年金沙縣天保工程建設用苗項目進行國內公開詢價采購,歡迎具備相關資質和供貨能力的供應商(以下稱投標人)參加報價。
項目編號:JFC-2010-58號
1、項目名稱:金沙縣天保工程建設用苗
2、詢價內容及要求:
序號 樹種 類別 規格 數量(株)
1 華山松 1—0容器苗 地徑≥0.25CM、苗高≥16CM 231941
2 杉木 1—0容器苗 地徑≥0.3CM、苗高≥18CM 154623
3 柳杉 1—0容器苗 地徑≥0.25CM、苗高≥16CM 83028
4 柏木 1—0容器苗 地徑≥0.2CM、苗高≥18CM 6161
3、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在詢價會議進行資格審查時,出示下列第(1)、(2)、(4)款要求的原件。):
(1)必須是具有經年檢合格的、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和有效《林木種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其他組織。
(2)必須具有投標樹種苗圃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政府或縣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苗圃為供應商經營的證明原件。
(3)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4)如參加詢價會議的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必須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是法人(負責人)授權委托人必須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4、資格審查
由參加詢價會議的監督席組成人員和詢價小組成員負責,集中采購機構不再另行審查。
5、最高限價要求:
財政部門審批的預算價(含單株預算價)作為最高限價。投標人超過所投樹種的預算價(含單株預算價)的報價為無效報價。
序號 樹種 單株預算價 預算價
1 華山松 0.51 118300.00
2 杉木 0.48 74200.00
3 柳杉 0.48 39900.00
4 柏木 0.48 3000.00
6、采購要求:
(1)投標人可投一種或一種以上樹種,且所投樹種數量可滿足或小于招標數量要求。但投標人對所投樹種只允許提供一個方案,該方案只允許有一個報價。
(2)成交供應商須將成交樹種運抵項目實施鄉鎮造林地點(以運輸車輛能到達的地點為準)。樹種及數量的分配由采購人在合同中約定。
(3)提供的苗木須適合海拔500m—1500m區域栽種,適應金沙縣各工程造林地的土壤和氣候條件。
(4)提供的苗木須滿足或優于本次采購要求,且符合國家標準。
(5)提供的苗木必須已經過林業部門苗木產地檢疫。
(6)苗木質量標準
① 植株健壯,苗干通直,色澤正常,充分木質化、無機械損傷,不失水,有旺盛的生命力,無檢疫對象,無病蟲害,接合牢固,愈合良好,頂芽發育飽滿。
② 根系發達而完整,有較多的側根和須根,根系無劈裂。
③ 苗木必須為圃地栽植苗。如發現是窖藏或假值苗木一律不予驗收。
(7)苗木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①容器苗采用竹箱、塑料箱、塑料袋等分級包裝,每箱(箱、袋)裝100株(根據情況可每件裝50株,但必須數量一致),包裝誤差不得大于±5%,否則不予驗收。
②苗木運輸途中,必須采取保濕、降溫和通風措施,嚴防日曬。根據苗木規格確定運輸量,苗木裝卸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損傷苗木。
③ 成交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交貨通知后,須在5個自然日內交貨完畢所要求的該批次苗木。成交苗木須在2011年3月31日前交貨完畢。
特別提示:每一批次交貨的苗木要求從苗圃起苗到交苗時間不能超過3個自然日。
(8)苗木檢驗
①苗木檢驗地點:按照合同約定在造林工程地點,依據國家相關標準進行檢驗。如采購人要求在苗圃進行檢驗的,由其組建檢驗小組在苗圃進行檢驗,但檢驗合格的苗木須由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所指派人員共同押運到用苗地點。
②苗木檢驗方法
Ⅰ、地徑用鋼卷尺測量,讀數精確到0.1厘米;植株高(梢高)和根系長用鋼卷尺測量,讀數精確到1厘米。
Ⅱ、苗高:自地徑(苗木出土部份)至頂芽基部;
嫁接苗梢長:自嫁接基部至頂芽基部;
Ⅲ、根系長度:垂直根為從地徑至主根末端;側根為自主根至側根未端。
③苗木品種純度檢驗
以苗木成活后三個月的檢驗為準。
④苗木數量檢驗要求
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檢驗,按苗木數量抽樣數量表規定抽取捆(箱、袋)數,再對每個樣捆(箱、袋)進行數量清點,清點的數量平均值作為該批苗木單捆(箱、袋)株數。在苗木數量檢驗中,單捆(箱、袋)株數超過標示株數100(50)株的,按100(50)株計算。
檢驗現場對該批次苗木捆(箱、袋)數進行清點,用總的捆(箱、袋)乘以單捆(箱、袋)平均數得到該批苗木總株數。
苗木數量抽樣數量表
該批次苗木數量 抽取樣捆(箱、袋)數
10000株以下 3
10001—50000 5
50001—100000 7
100001以上 10
⑤苗木質量檢驗內容及要求
苗木質量檢驗包括對苗木根、徑、干、頂芽和木質化程度的檢驗。質量檢驗抽樣數量按下表要求執行:
苗木數量 檢測株數
500—1000 50
1001—10000 100
10001—50000 250
50001—100000 350
100001—500000 500
⑥ 苗木檢驗合格標準認定
同一批次苗木中達到標示規格、質量的苗木數量比例超過95%(含95%)的,即判定該批苗為合格。否則,應進行復檢(重新另外抽取相應數量的樣本進行檢測),并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的同一批苗木中達到標示規格、質量苗木數量低于95%的,即將該批苗木判定為不合格不予驗收。
⑦ 驗收要求
檢驗結果由采購人組建的驗收小組在檢驗現場填寫《驗苗單》(必須注明該批苗木的苗木名稱、生產地點、種源來源、數量和質量以及驗收結果等。)、《苗木檢驗記錄表》。《苗木檢驗記錄表》和《驗苗單》必須認真保存,以備查證,《苗木檢驗記錄表》和《驗苗單》是結帳的重要依據。
7、付款方式
按照國家有關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規定執行。采購資金屬于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方式由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8、報價保證金
報價保證金用于保護本次詢價活動免受因報價投標人不當行為而引起的風險。
(1)作為報價的一部分,報價投標人必須在報價前向集中采購機構提交報價保證金:人民幣2000.00元。否則,將被取消報價資格。
(2)報價保證金必須在北京時間2010年11月12日上午11:30前用現金方式向集中采購機構交納。
(3)詢價會議結束后,成交供應商的報價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報價保證金,在詢價會議結束后二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退還。
9、履約保證金
由采購人在采購合同中約定。
10、報價有效期為詢價之日起90個自然日內。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購機構將不退還其報價保證金;給采購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還將追究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交納報價保證金后,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詢價會議的;
(2)詢價會議開始后投標人對其已遞交的報價進行修改、撤回的;
(3)從本項目成交公告期滿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成交供應商未到集中采購機構領取《成交通知書》或成交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放棄成交權利的;
(4)無正當理由單方面放棄成交權利或逾期不簽訂合同的;
(5)報價投標人不按本《詢價文件》規定和詢價會議要求簽訂成交供需合同或企圖改變報價中原有承諾的;
(6)簽訂合同后不按規定的條件供應貨物的;
(7)未經采購人同意,擅自采取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
(8)未按政府采購合同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的;
(8)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9)擅自變更、解除政府采購合同的;
(10)報價投標人在詢價活動中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
(11)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的;
(12)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報價的;
(13)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的;
(14)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情形的。
同時,違犯以上第(1)、(2)、(3)條款規定的單位和直接負責人,將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年內禁止參加金沙縣政府采購活動,并在相關媒體上予以通報;違犯以上第(4)、(5)、(6)、(7)條款規定的單位和直接負責人,將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二年內禁止參加金沙縣政府采購活動,并在相關媒體上予以通報;違犯以上第(8)、(9)、(10)、(11)、(12)、(13)、(14)條款規定的單位和直接負責人***
11、報價投標人必須按《詢價文件》規定的時間參加報價,到時不報價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價權利。
12、報價方式:密封遞交報價。參加報價的投標人必須以集中采購機構規定的報價單格式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同時,一個投標人只允許有一個報價,如有2個及以上的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13、詢價小組
詢價會議開始前,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會同采購人和相關監督部門,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臨時隨機抽取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2名專家和1名采購人代表共3人組成詢價小組,負責本項目的評審工作。
14、報價要求:
(1)報價投標人應按照本項目最高限價要求,結合本單位及本項目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市場競爭情況,確定本項目的報價。
(2)報價包括所生產成本費、起苗費、包裝費、從苗圃運抵指定造林地點的運輸費、利潤和稅金等所有費用的總和。
(3)成交后報價即為投標樹種的合同總價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因素的影響。報價必須用人民幣(元)表示。其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15、評審方法:
(1)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
(2)所謂最低評標價法,是指以價格為主要因素確定成交供應商的評審方法,即在全部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統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報價,以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成交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3)當單株最低報價的投標人所投標樹種的數量不能滿足采購需求時,按單株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且滿足采購要求,并同意依照該樹種單株最低報價投標人的單株報價供貨的前提下,可以依序確定其余投標人供應樹種,但以此確定的投標人數以供應完畢需求的樹種數量為準。
(4)當最低報價有并列情況,按照“適地適樹、適種源、適類型”和“就地育苗、就地造林、優先使用優良鄉土樹種”的原則和按省、區、縣、鄉內離造林工程實施地點最近優先使用其苗木的原則,現場確定優先對其進行采購的投標人。
(5)確定成交供應商。詢價小組根據報價投標人的報價,按全部滿足談判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依據本條第(3)款規定現場確定成交供應商。
(6)當詢價小組認為,成交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本項目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時,成交供應商應當對詢價小組的質疑,作出合理的解釋,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和相關證明材料予以說明。否則,詢價小組可以取消投標人的成交資格。
(7)當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未按集中采購機構的規定領取《成交通知書》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時,在不改變最低報價和采購要求的前提下,集中采購機構和采購人可以視采購情況確定由有供貨能力的投標人依序遞補或重新組織采購。
16、中止采購條款
在此次詢價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定應予中止采購:
(1)符合條件的報價投標人或對采購的樹種作實質響應的投標人不足三家;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
(3)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
17、領取成交通知書時間
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公告期滿(成交公告期為從采購會議結束的次日起的2個工作日)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集中采購機構領取成交通知書,未按時前來領取成交通知書的,將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18、成交代理服務費
(1)集中采購機構將根據“計價格[2002]1980”文件和“黔價費[2002]387號”文件的規定向成交供應商收取成交代理服務費;
(2)成交供應商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必須按規定的費率向集中采購機構繳納成交代理服務費,否則,集中采購機構將不退還成交供應商的報價保證金,并取消成交供應商的成交資格;
收費標準見下表:
中標金額及收取費率 貨物采購
100萬元及以下 1.5%
100~500萬元 1.1%
19、違約責任:供需雙方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采購合同中約定。
20、報價費用:無論報價結果如何,投標人須自行承擔與參加報價有關的全部費用。
21、本《詢價文件》解釋權屬貴州省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
22、獲取《詢價文件》的時間:2010年11月5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23、獲取《詢價文件》的地點:貴州省金沙縣城關鎮中華路工商銀行二樓政務服務中心招標投標股。
24、獲取《詢價文件》的方式:
(1)現場購買: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2)異地獲取:網上自行下載、需參加報價的投標人,請把標書費通過投標人單位銀行帳戶轉入以下銀行帳戶,并把銀行憑證或回單傳真[傳真件上注明“造林工程所需苗木項目(JFC-2010-01號)標書費”、報名人名稱、聯系電話、傳真、聯系人***
收款帳戶名稱: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金沙縣支行
銀行賬號:2406 0750 2900 0048 488
25、詢價[遞交報價資料(需密封)]時間:2010年11月12日下午16:00。
26、詢價地點:金沙縣政務服務所在四樓會議室。
27、采購人:金沙縣林業局
28、集中采購機構全稱:貴州省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報名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編:551800。
二0一0年十一月五日
投標人報價需提供以下資料
附件一: 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
金沙縣天保工程建設用苗項目報價單
項目編號:JFC-2010-58號
序號 樹種 類別 規 格 可供數量(株) 供貨時間 單株報價 總 價
小寫金額 大寫金額
1 華山松
2 杉木
3 柳杉
4 柏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投標人全稱:(蓋單位印章)
2010年 月 日
附件二: 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中相關資料
“
1、有效《林木種苗經營許可證》的復印件。
2、苗圃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政府或縣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苗圃為供應商經營的證明原件。
3、參加詢價會議的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是法人(負責人)授權委托人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投標人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全稱:(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授權委托書
致:貴州省金沙縣政務服務中心
茲委派我單位(全權代表姓名)參加貴方組織的金沙縣天保工程建設用苗項目(項目編號:JFC-2010-58號)詢價活動,全權代表我單位處理本次詢價中的有關事務。本授權書于本單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