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RDS專20101100401 |
|---|---|
| 加入日期: | 2010.11.08 |
| 截止日期: | 2010.11.12 |
| 招標業主: | 如東縣掘港鎮人民政府 |
| 招標代理: | 南通建仁房地產評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南通市 |
| 內 容: | 長2600米,寬23米,總投資約2900萬元 |
| 關鍵詞: | 路 |
項目編號:RDS專20101100401
如東縣掘港鎮芳泉路西延工程已經如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可進行項目實施。現對上述工程進行BT形式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一、BT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簡介:
為了積極探索非經營性項目投資、建設、管理與償債的市場化運作機制,有效發揮政府財力資金的杠桿效應,本項目的運作模式按“政府招標回購、企業投資建設、資金分期支付”的方式進行。
本項目采取BT(build—transfer,建設—移交)形式招標后,由項目業主方負責組織BT招標,投標方中標后,應在工程所在地注冊成立項目管理公司,同時應將正式簽署的出資協議、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章程復印件交項目業主方存檔一份,項目管理公司成立后履行中標方項目法人職責。
項目管理公司設立后,中標方需委托項目管理公司與項目業主方簽訂中標工程建設回購協議,進一步明確雙方就上述工程的投(融)資、建設、施工、移交和回購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項目業主方負責工程地質勘查、測量、施工圖設計以及動拆遷等前期工作,中標方在如東成立的項目管理公司負責進行投(融)資及項目建設管理,具體落實項目投資、建設、施工期管理。
工程項目建成后,經由中標方在如東成立的項目管理公司組織的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項目業主方接收、使用和保養,并由項目業主方根據回購協議向中標方在如東成立的項目管理公司分期支付回購資金,中標方應確保在質保期內的工程質量。
二、本項目概況:
芳泉路工程,長2600米,寬23米,總投資約2900萬元。工程主要實施內容包括道路、雨水、路燈綠化等設計圖中所示內容,建設期為 12 個月,計劃于 2010 年 12 月開工。
三、回購款支付時間:
項目業主方在道路竣工驗收達到質量合格標準之日起1個月內向投資方支付第一筆回購款項;第13個月支付第二筆回購款項;第25個月支付第三筆回購款項,共3 次回購完畢。
四、回購款支付方式:
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此筆費用不計息);第十三個月內再支付合同總額的30%+該筆費用一年期利息(按央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15%計算);第二十五個月內再支付合同總額的40%+合同總額的35%的二年期利息(其中利息計算方法同上,合同額的5%作為質保金不計利息)。
五、項目業主:如東縣掘港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 南通建仁房地產評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標報名要求:
1、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叁級以上資質(注冊資金必須超過工程建設投資額的20%)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叁級以上資質(注冊資金必須超過工程建設投資額的20%)。報名時需提供2009年財務報表,如投標單位為上市公司,且2009年度審計尚未結束,需提供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2、項目經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冊建造師資格。
3、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單位必須在投標截止日之前交納3000萬元人民幣(借款),憑匯票匯入甲方賬戶(如東縣掘港鎮會計中心,建行帳號32001647336051120236)。對未中標單位的借款,項目業主將于發出中標通知書后無息退還;中標單位的借款在合同簽訂后,轉入甲方賬戶,借款期為兩年,原則上按央行基準利率付息,利息稅由業主方承擔。(簽訂施工合同后,另外簽訂借款協議。)
4、須承諾:(1)中標后應在如東本地注冊成立新的項目管理公司,注冊資本金應不少于 1000 萬元人民幣。本縣中標單位可不新設立公司。(2)中標后拒絕簽訂合同(投資合作協議)或在簽訂合同時拒不提供招標人要求金額的履約保函,以及不能在注冊時到位貨幣資本金時自愿扣除借款的20%給項目業主方。
七、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且企業無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8、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9、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
10、項目經理具有安全培訓合格證(B證)。
八、參加投標活動的投標經辦人員必須是本單位授權委托人,投標經辦人員必須出具本單位近期養老保險交費證明材料。投標經辦人員原則上應參加本工程所有投標活動,中途不得更換(若確因特殊情況需更換,變更人員應同樣出具近期養老保險交費證明材料和授權委托書),開標時投標經辦人和項目經理必須到場。縣外企業未辦理年度進縣備案手續的,須到如東縣建筑工程管理處辦理(聯系電話***
九、報名時間: 2010年11月12日下午14:30至17:00報名時必須同時提交資格預審文件一式兩份。資格預審文件格式要求詳見附件1,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可與招標代理單位聯系。(資格預審時一次性遞交本公告第十條要求的資料,不接受補充資料)。地點:如東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如東縣掘港鎮泰山路東側,長江路北側的建設大廈一樓大廳)。
十、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
1、資格預審文件(詳見附件1)一式兩份;
2、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2009年財務報表(如投標單位為上市公司,且2009年度審計尚未結束,需提供最近一期財務報表)。
4、企業與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
5、投標經辦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近期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復印件)和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
6、承諾書(詳見附件3)。
十一、確定投標人的方式:資格預審合格單位全部入圍。
十二、評標辦法(附件2)
招標人:如東縣掘港鎮人民政府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張松林 電話:***
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南通建仁房地產評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傳 真: 郵 編:226400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0年11月8日至2010年11月12日17時。
負責人***
201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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