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11.13 |
|---|---|
| 截止日期: | 2010.11.30 |
| 招標業主: | 龍泉市公路管理段 |
| 招標代理: | 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龍泉市 |
| 內 容: | 擬任項目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資格,且無在建或中標工程和未被列入地市級及以上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內);(如還未領到證書的建造師可提供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的內容包括A、該項目負責人已取得注冊建造師資格但證書尚未發放;B、該項目負責人建造師的注冊單位;C、建設部相關名單公告及網址。) |
龍泉市村頭中心公路站房建設工程(一期)
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龍泉市村頭中心公路站房建設工程(一期) 已經 主管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龍泉市公路管理段 。
1.2項目建設資金 已落實到位 ,其他前期工作已就緒,已具備招標條件。經龍泉市招投標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準,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及工程特征:本工程為浙江省龍泉市村頭中心公路站房建設工程(一期),該工程位于浙江龍泉大沙工業園區,綜合樓:建筑面積2638.5平方米,四層;食堂:建筑面積299.0平方米,一層。
2.2本項目招標范圍為:龍泉市村頭中心公路站房建設工程(一期)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質量要求:合格;招標工期:230日歷天;工程造價:約409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主項資質為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未被列入地市級及以上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內);
3.3擬任項目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貳級及以上資格,且無在建或中標工程和未被列入地市級及以上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內);(如還未領到證書的建造師可提供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的內容包括A、該項目負責人已取得注冊建造師資格但證書尚未發放;B、該項目負責人***
3.4工商注冊地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外的企業參加本項目投標的,須到麗水市政府行政審批中心建設窗口辦理辦理《麗水市市外建筑業企業進麗承接業務登記證》(具體參照麗建發〔2009〕170號文件)。未辦理《麗水市市外建筑業企業進麗承接業務登記證》的投標單位,拒絕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5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書面不記名索取: 2010 年11月12日起在龍泉市招投標中心報名室不計名購買;
4.2網上下載:2010年 11 月12日起在龍泉市招投標中心網上發布并供下載;
5.投標保證金、交易席位費和標書工本費
5.1投標保證金捌萬元整,投標人應在2010年11月30日16:30時前繳納,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
5.2交易席位費 400 元整,投標人應在2010年11月30日16:30時前繳納,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
5.3投標保證金和交易席位費以電匯或轉帳方式一并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交納時應注明投標項目和繳費人的名稱。交費人名稱應與參加投標企業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視為無效。
開戶名稱:龍泉市招投標中心;
開戶銀行:龍泉市劍瓷農村信用合作社;
帳 號:2010 0001 5301 603
5.4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標書工本費500元整,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年 12月01日9 時 30分,投標人應于當2010年12月 01日 9時 30 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龍泉市招投標中心開標室(411室) 。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其他
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超過15家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15家投標人進行資格評審。
聯系方式***
招標人: 龍泉市公路管理段 招標代理機構: 浙江建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周遠清 聯 系 人***
電 話: 0578—7113906 電 話:***
傳 真:0578-- 7114493 傳 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