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20101118F3 |
|---|---|
| 加入日期: | 2010.11.18 |
| 截止日期: | 2010.11.23 |
| 招標業主: | 屏山縣中都鎮中心學校 |
| 地 區: | 屏山縣 |
| 內 容: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1、永福村小學校綜合樓和廁所等工程:①綜合樓建筑總面積約為268.75平方米;②廁所建筑總面積約為31.16平方米;③附屬工程——室外混凝土地面500平方米和拆除舊房等。2、涼水村小學校教學綜合用房等工程:①教學綜合用房建筑總面積約為138.32平方米;②附屬工程——室外排水明溝、暗溝和拆除舊房等。3、中山坪教學點教學綜合用房等工程:①教學綜合用房建筑總面積約為66.56平方米;②附屬工程——拆除舊房等。具體工程項目和工程數量請詳見工程量清單 建設資金 永福村小學校綜合樓和廁所等工程的建設資金由2010年校安工程中央級財政專項資金(即中央級預算內投資)組成,并已落實。涼水村小學校教學綜合用房等工程、中山坪教學點教學綜合用房等工程的建設資金均由2010年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中央級專項資金(即中央級預算內投資)組成,并均已落實 其他 1、永福村小學校座落在永福村三組;涼水村小學校座落在雪花村二組;中山坪教學點座落在雙河村十組。2、施工期間,因比選中選人原因造成的學校現有圍墻、硬化地面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損壞,概由比選中選人負責修復。3、請各比選申請人應自行安排時間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自行組織踏勘,查明或核實有關編制比選實施方案和簽訂合同所需的一切資料。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比選申請人應承擔自行踏勘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責任。4、比選被邀請人應分別編制這三所學校工程項目施工的比選實施方案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