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平府采詢(2010)39號 |
|---|---|
| 加入日期: | 2010.11.25 |
| 截止日期: | 2010.12.01 |
| 地 區: | 平武縣 |
| 內 容: | 采購空調及安裝1.5P掛機,型號:KFR-32GW(32556)K1C-N2空調22臺,控制價(63360元)。 |
詢價項目編號:平府采詢(2010)39號
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現將采購的空調規格、數量公告如下:
一、采購空調及安裝1.5P掛機,型號:KFR-32GW(32556)K1C-N2空調22臺,控制價(63360元)。
二、報價方式
以上采購空調設備請有資質的供應商報價,并提供相關參數,中選商須隨機提供產品合格文件。報價方式:以郵政快遞密封(清單)報價方式郵寄至平武縣政府采購中心,并提供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并加蓋鮮章)。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2月1日(以寄出郵戳為準),過期恕不接受。
郵編:622550
地址:***
三、聯系電話***
(0816)8871008 8822051
四、報價商須知
(一)報價商應具備經營及安裝空調的法定資格,參加報價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價商應對價格(一次性報價出最終用戶價)、品牌規格、技術指標、數量、質量、售后服務、交貨時間等作出實質性響應。并與2010年12月1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前密封(加蓋報價商印章)送達到平武縣政府采購中心,過時不再接收報價文件;過時遞交或未按要求遞交者,將視為無效報價,不予接受。
(三)交貨方式、地點及期限:成交供應商按合同中規定的交貨時間送貨到使用單位并安裝調試完畢。
(四)支付方式:成交商提供的產品交付驗收完畢,《驗收表》經使用單位簽署意見書后,由采購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款項。成交商必須開具有效的正式發票。
(五)合同簽訂:成交商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須經縣政府采購中心審核。評定原則:按符合采購要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廢標條件
1.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2.報價商的報價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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