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11.25 |
|---|---|
| 截止日期: | 2010.11.29 |
| 招標代理: | 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西壯 |
| 內 容: | 公務用車 |
| 關鍵詞: | 公務用車 公務 用車 |
廣西云龍招標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對公務用車進行詢價采購,根據成交原則及采購人確認,現將本次采購結果公布如下:
一、詢價采購項目名稱:公務用車采購
采購編號:LZX10-150
二、詢價采購項目簡要說明:報價表中的品牌、型號技術參數及其性能(配置)僅起參考作用,報價人可選用其他品牌型號替代,但替代的產品要實質上相當于或優于參考品牌型號及其技術參數性能(配置)要求,所提供貨物必須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為生產制造廠家原裝且未經使用的全新合格產品。
三、詢價采購公告媒體:
柳州市政府采購網
四、結果信息:
因無報價供應商對采購文件做實質性響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予以廢標,經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依法重新組織采購。
五、 本次詢價采購聯系事項:
1、聯系人: 曾俊 電話:***
2、地址:***
3、傳真:***
六、公告時間: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1月29日
七、公告說明:
1、報價人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首先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如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復,可以在答復期滿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質疑人或投訴人必須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桂財采[2006]11號文)、《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20號令)的要求來進行質疑或投訴, 如不按政府采購相關規定質疑或投訴的,視為無效質疑或無效投訴,不予受理。
3、監督管理部門:柳州市財政局政府 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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