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11.25 |
|---|---|
| 截止日期: | 2010.12.25 |
| 招標業主: | 舟曲縣城鄉建設局 |
| 地 區: | 舟曲縣 |
| 內 容: | 資質要求: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條件 |
| 關鍵詞: | 監理 |
監理單位資格預審公告
11月4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舟曲災恢復后重總體規劃》,要求舟曲縣城區8.8泥石流災后恢復重建工程于2012完成,為了切實加快我縣災后恢復重建城鄉居民住房及市政工程進度,現請符合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報名參加資格預審,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項目名稱: 舟曲縣8.8泥石流災后重建城鄉居民住房及市政工程;
2、項目業主:舟曲縣城鄉建設局 ;
3、資金來源:中央災后重建資金;
4、資質要求: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條件;
5、申請人報名時應提供的資料: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單位介紹信、法人代表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項目管理機構配置情況表,及近三年來監理的工程業績(中標通知書和合同)等證明材料。
凡有意參加資格預審者,請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5日
地 址:***
郵 編: 746300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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