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0.12.03 |
|---|---|
| 截止日期: | 2010.12.10 |
| 招標業主: | 福安市福興交通公路發展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寧德市建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安市 |
| 內 容: | 按部頒設計速度40公里/小時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度12米,路面寬度12米,采用全幅式水泥砼路面,。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公路 路 |
招標編號:NJX-2010-044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安市白云山旅游公路一期工程(和平洋至溪塔段)已由福安市發展和改革局以 安發改 [2010]255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安市福興交通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和財政撥款,招標人為福安市福興交通公路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總投資約7000萬元,本次招標為1個合同段,路線全長1.788公里,路線起點K0+000位于和平洋村頭老路,而后甩開老路沿民居中間桃園展線,經過洋中亭、虎頭村、終點位于溪塔村頭老路,樁號為K1+788.03。按部頒設計速度40公里/小時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度12米,路面寬度12米,采用全幅式水泥砼路面,。
2.2招標項目施工工期:總工期150日歷天。
2.43工程質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取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業績及信譽良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施工能力的施工單位均可參加投標。投標申請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擁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含臨時執業資格)注冊建造師資質且為本企業員工,并持有交通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公路工程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只允許中1個標段。被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作出的取消投標資格或被禁止進入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行政處罰時限內的施工企業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進行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評標辦法采用隨機抽取法。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 年 12月6日至 2010年 12月 10日(法定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下同),在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場交易中心(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號房)寧德市建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其中《標準文件》、《公路工程標準文件》由投標人自行購買。投標人購買時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
4.2招標文件(含工程預算書)每套售價700 元,圖紙每套售價 1100 元,上述資料捆綁出售,一律現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并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0年 12月17日9時30分,地點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場交易中心(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號房)。投標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4.1.1款規定的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的法人代表人應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其授權代理人持授權書、公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發票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核驗)。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注意事項:本工程答疑紀要、補充通知等有關事項,招標人將于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5天前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公告答疑”上發布。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發布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福安市福興交通公路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寧德市建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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