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LYCG2011-001 |
|---|---|
| 加入日期: | 2011.01.04 |
| 截止日期: | 2011.01.07 |
| 招標業主: | 廬陽區城管局 |
| 招標代理: | 廬陽區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合肥市 |
| 內 容: | 數量:110*90*46果皮箱50套、果皮箱內膽100個。供貨期:10天。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合肥市廬陽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廬陽區城管局的委托,就果皮箱(全套)以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望給予復函:
設備規格要求及數量:
數量:110*90*46果皮箱50套、果皮箱內膽100個。供貨期:10天。
技術參數要求見本函附件。圖片需至廬陽區城管局拷貝。
聯系人:史超堂 電話:***
二、報價時間及地點:
若貴單位有興趣,可就以上設備在2011年1月7日15:10至2011年1月7日15:30時以前向我中心傳真或密封報價(一正一副)。提前、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本報價一經本中心認可,即為簽訂合同的最終依據。
三、供應商資格: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所投產品的代理證明或生產廠家的授權證明;
3、必須有報價產品的供應和服務能力。
供應商復函須知:
1、報價書應包含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報價函應由貴單位加蓋公章。復函報價應包含:安裝、調試、技術培訓及售后服務、稅金等費用。
3、我中心將按同等條件下最低價原則選定中選單位。
4、供應商在報價函中應就以下條款給予說明:
(1)報價表;
(2)提供設備或產品的詳細介紹、彩圖、樣品等;
(3)交貨期、保修期及產品質量承諾;
(4)售后服務承諾。
5、采購雙方必須嚴格按照詢價函、報價函及承諾簽訂采購合同,不得擅自變更。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采購中心概不負責,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詢價函、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6、采購合同由成交供應商、采購單位與廬陽區政府采購中心三方簽訂。詢價函、報價函及其澄清文件均為采購合同的組成部分。
7、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付合同總價的95%,余款做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后無息退還。
五、聯系方法***
單位:合肥市廬陽區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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