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福暉建招【2011】第006號 |
|---|---|
| 加入日期: | 2011.01.18 |
| 截止日期: | 2011.01.22 |
| 招標業主: | 政和縣建設局 |
| 招標代理: | 福建暉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政和縣 |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總投資約人民幣1800萬元;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招標編號:福暉建招【2011】第006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政和縣文化中心大樓 工程已由福建省政和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政發改【2010】17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政和縣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撥款 ,招標人為 政和縣建設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暉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政和縣 ;
2.2. 工程建設規模:總投資約人民幣1800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政和縣市民廣場工程施工圖所有的內容,具體詳見發布的工程量清單。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0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及節點工期服從招標人實際安排);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施工及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本項目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 咨詢單位:福建暉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6.2.設計單位:北京龍安華誠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
2.6.3.代建單位:無;
2.6.4.監理單位:待定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年檢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在福建省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和具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投標人及項目管理人員未被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并在警示期內,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
3.2. 投標人或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無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投標情形,執行延紀[2010]2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做好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投標人在提交的投標文件中應同時提供本企業和擬任項目負責人***
3.3.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4. 投標人在南平市安全級別評定C級以上(含C級)。
3.5.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
3.7.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8.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 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00分至5 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福建暉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資料;
4.2. 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工程預算書)每份售價300元,售后不退。如需招標圖紙每份售價500元。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達指定帳戶否則視為放棄;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的企業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達招標公告中招標代理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注明“政和縣文化中心大樓工程投標保證金”字樣;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陸拾萬元整。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1月28日10時00分,提交地點為: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政和縣建設大廈12樓);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持授權委托書和項目負責人***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 政和縣建設局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暉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 0599-8289399、18960653966 傳 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投標保證金帳戶:
收款單位: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
銀 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帳 號:3500 1677 7070 5250 0912
交易中心名稱:政和縣招投標服務中心
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