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1.31 |
|---|---|
| 截止日期: | 2011.02.14 |
| 招標業主: | 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寧波市 |
| 內 容: | 要求 3.1投標人資質: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3.2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壹級及以上資質。 |
交易登記號:11GC060029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部新城混合使用區C2-3商務樓已由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甬發改備〔2008〕6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建設資金自籌,出資比例為100% 。已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寧波市東部新城混合使用區C2-3#地塊,總建筑面積72873M2。工期要求:與土建總包工程進度同步。招標范圍: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交易預估價:約2250元。質量要求:達到按國家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配合總包單位確!板X江杯”,安全要求:合格,配合總包創安全文明施工省標化工地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具備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壹級或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
3.2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機電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壹級及以上資質。
3.3本次招標采用合格制資格預審,資格預審合格的全部入圍,以書面通知書為準。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經理均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
3.6其他:
1、對擬派項目經理在建施工項目的審查按《關于轉發甬建發【2009】42號文件的通知》(市建招【2009】07號)文件精神執行。
2、申請人在接到招標(代理)人關于擬派項目經理有在建項目的書面告知后2日內,須對相關情況作出說明,并提供經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相關機構確認的證明材料。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致使不能證明擬派項目經理的施工任務量符合《寧波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甬建發【2009】269號)規定的,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3、施工項目:擬派項目經理不得有尚未竣工驗收的變更(項目經理)項目(包括已核準變更的),不得有寧波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施工項目,如有,將取消其投標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1月31日、2月9日至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3:30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IC卡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號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申請受理
5.1時間、地點
開始時間:2011年2月15日 9 時00分。
截止時間:2011年2月15日16 時00分。
地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超出上述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點的投標申請資料,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5.2須提供資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委代理人身份證;
(2)、《投標申請表》(一式二份);
(3)、附件:□“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企業IC卡;
□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企業的《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
□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項目經理執業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其他資料 無 。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與其他投標申請資料一起依次裝訂成冊,原 件備查。
2、《投標申請表》可在寧波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網站上下載后使用。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2月25日13時30分,地點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東區1幢國際商務大樓13層。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
電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