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SZCG2011028281 |
|---|---|
| 加入日期: | 2011.02.01 |
| 地 區(qū): | 深圳市 |
| 內 容: | 修繕、裝飾工程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項目編號:SZCG2011028281)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深圳網(wǎng)上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對市局辦公樓和稽查樓綜合維修工程(預)項目,采用計算機隨機抽簽的方式實施采購。
項目名稱:市局辦公樓和稽查樓綜合維修工程(預);
項目編號:SZCG2011028281;
采購內容:
采購條目流水號 品名 數(shù)量 單位 預算金額 采購需求
17213308 修繕、裝飾工程 1.0 項 530,051.10 詳見附件
供應商資格:
裝修類項目(60萬以下):必須為裝飾修繕工程預選供應商招標項目(項目編號SZCG2008011244)的預選入圍供應商。
付款方式:按深圳市財政局規(guī)定。
報價幣種:人民幣。
響應承諾:預選供應商視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該項目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實質性響應承諾。
抽簽規(guī)則:
按照《關于深圳市市直行政事業(yè)單位政府采購裝飾修繕工程實行預選供應商管理的通知》(深府購〔2009〕18號),本項目須在裝飾修繕工程預選供應商庫中抽簽產(chǎn)生1家成交供應商,成交價為財政預算金額下浮12%。
違規(guī)處罰內容及規(guī)定:
各預選供應商必須嚴格按照采購公告和預選供應商管理的要求誠信投標,并對投標行為和投標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凡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標作廢標處理,其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情節(jié)嚴重的,一年內不能重新簽訂《深圳網(wǎng)上政府采購協(xié)議》,有關處罰情況一并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wǎng)上公布:
(一)投標時提供虛假資料進行投標的;
(二)與采購單位或其他供應商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標價格或者合謀使特定供應商成交的;
(三)因無法履行投標承諾而未能在《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與采購單位簽訂采購合同的;
(四)成交后又放棄成交資格的;
(五)投標人在質疑投訴中提供虛假材料或情況的;
(六)其他違反有關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廢標后續(xù)處理: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資格或被廢標后,重新抽簽產(chǎn)生新成交供應商。
聯(lián)系方式: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518034
傳真電話:***
網(wǎng)上操作咨詢: 0755-89805900 轉 6 0755-89805300 轉 6
市政府采購中心熱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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