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高新政采招【2011】01-02 |
|---|---|
| 加入日期: | 2011.03.02 |
| 截止日期: | 2011.03.08 |
| 招標業主: | 成都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
| 招標代理: | 成都高新區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
| 地 區: | 成都市 |
| 內 容: | 供應商資格要求: 1、企業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注冊資金300萬及以上; |
| 關鍵詞: | 物業管理 |
一、招標編號:高新政采招【2011】01-02
二、招標內容和要求
成都高新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暨社會養老服務中心的物業管理服務;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技術規范及要求”。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分別制作投標文件和開標報價信,并對所投包件的全部采購內容進行響應和報價。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企業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注冊資金300萬及以上;
(3)注冊登記地位于成都市;
2、企業資質要求
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
3、企業管理業績及候選項目經理要求
(1)企業正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項目中有1個及以上的寫字樓宇項目,且有豐富的物業管理經驗;
(2)候選項目經理:管理過辦公寫字樓宇項目,取得項目經理證書; 4、企業經營情況
經營情況良好;
5、企業管理和信用
(1)企業在成都市房管局信用平臺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且無企業警示信息;
(2)能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勞動用工的相關法律、法規;
四、投標人在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
1、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3、稅務登記證;
4、組織機構代碼證;
5、資質證書;
6、企業管理業績證明;
7、候選項目經理的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社保證明;
8、企業信用良好證明材料。
注:投標人應提供上述1、3、4、5、6、7、8、項驗原件,收一份復印件或影印件(加蓋企業公章),第2項收一份原件。
第6項企業管理業績證明,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復印件(驗原件), 合同、協議可抹去具體條款的內容,只要能反映簽約雙方的單位名稱、項目類型及規模、雙方簽字蓋章的內容即可。
五、踏勘現場
投標人需對項目現場進行踏勘。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及其一切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建設地點:新北小區新樂北巷91號
六、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1年3月 2日至3 月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節假日除外);
招標文件發售地點: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號A座管委會11樓高新區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每套售價人民幣300元(含電子文檔),售后不退。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 3 月23日9:30。
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八、遞交投標文件地點: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號A座管委會7樓701會議室(乘坐1、2、3、4號電梯)。
九、開標時間和地點:2011年3月23日9:30,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號A座管委會7樓701會議室(乘坐1、2、3、4號電梯)。
十、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9000元。保證金應在報價截止日前以電匯、轉帳支票或銀行匯票的方式繳納,拒絕現金方式。(保證金應在3 月23 日9:30 前以轉帳的方式繳納,收款單位在確認保證金已到賬后出具收據)。
單位名稱:成都高新區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開 戶 行:交行高新南區支行
銀行賬號:5116 1001 5018 1701 79842
十二、本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購網發布。
十三、有關本次招標事項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集中采購代理機構:成都高新區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采購人:成都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成都高新區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二○一一年 三月二日
備 注: 投標人在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
1、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3、稅務登記證;
4、組織機構代碼證;
5、資質證書;
6、企業管理業績證明;
7、候選項目經理的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社保證明;
8、企業信用良好證明材料。
注:投標人應提供上述1、3、4、5、6、7、8、項驗原件,收一份復印件或影印件(加蓋企業公章),第2項收一份原件。
第6項企業管理業績證明,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復印件(驗原件), 合同、協議可抹去具體條款的內容,只要能反映簽約雙方的單位名稱、項目類型及規模、雙方簽字蓋章的內容即可。
采購結果公告: 暫無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