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01201120110311051 |
|---|---|
| 加入日期: | 2011.03.14 |
| 截止日期: | 2011.03.16 |
| 招標業主: | 杭州綠城錦玉置業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杭州市 |
| 內 容: | “蘭園”為高層公寓項目,由杭州錦玉園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座落于杭州市下城區,地塊北靠環城北路,南接莫衙營,東依羊千弄。建筑總面積211892.2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積138817.2平方米、地下面積71075平方米。項目主體為11幢住宅, 3幢商業。預計項目總戶數為約900 戶。項目為精裝修,項目交付時間為 2014 年6 月。 前期物業管理 |
項目編號 01201120110311051
報名開始時間 2011年3月14日
報名截止時間 2011-3-16 16:00:00
報名地點 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招標聯系人 唐濤 招標聯系電話***
“蘭園”為高層公寓項目,由杭州錦玉園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座落于杭州市下城區,地塊北靠環城北路,南接莫衙營,東依羊千弄。建筑總面積211892.2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積138817.2平方米、地下面積71075平方米。項目主體為11幢住宅, 3幢商業。預計項目總戶數為約900 戶。項目為精裝修,項目交付時間為 2014 年6 月。
本公司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及《杭州市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實施辦法》的文件要求,決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聘前期物業管理公司。
一、“蘭園”規劃建設基本情況
(一)總占地面積:47754平方米
(二)總建筑面積:209892.2平方米
地上建筑總面積138817.2m2。其中住宅面積 91445.2 m2,商業建筑面積 43792 m2,商鋪建筑面積 3580 m2,社區用房建筑面積184 m2,社區服務中心2000m2,物業經營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776m2(其中B,C區塊670平方米,A區塊136平方米)。
地下建筑總面積71075m2(包括人防建筑面積 9039 m2)。其中車庫67810 m2,自行車庫面積 3265 m2。
(四)車位情況:
車位數 1095 。其中地上車位 25 個,地下車位 1070 個。
(五)公共設施及公用設備:
1、綠地率: 30 %
2、容積率:住宅2.8,商業4.0
3、建筑密度: 30 %
4、總配體量:住宅總戶數 900 戶
5、建筑層數: 14 幢高層, 0 幢多層
6、主要設施及設備情況:
(1) 生活給水系統
二層及二層以上市政直供水,其余為水泵供水;
(2)生活排水、排污系統、雨水系統
污水系統
a) 住宅部分廚房設置獨立立管排水,衛生間排水以污、廢水分流制為主
b) 室內+0.000以上污廢水重力自流排入室外污水管,地下室污廢水采用潛水排污泵提升至室外污水管
雨水系統
a) 室外地面雨水經雨水口,由室外雨水管匯集,排至市政雨水管
b) 屋面雨水與陽臺雨水分設立管單獨排放. 空調凝結水和設備排水采用有組織排水
c) 陽臺與未接屋面雨水的空調凝結水排水采用間接排水,
(3)管材
a) 室外:室外給水管采用給水球墨鑄鐵管。
室外雨、排水管采用UPVC加筋管。
b) 室內:給水立管采用不銹鋼管,
高層建筑雨水管:重力雨水立管和懸吊管采用熱鍍鋅鋼管。
室內污、廢排水管采用柔性連接排水鑄鐵管(B型接口)。
室內消防、噴淋管≤DN100采用熱鍍鋅鋼管;>DN100采用熱鍍鋅無縫鋼管,二次鍍鋅安裝。
(4)供配電系統
地下室消防設備、應急照明等為一級負荷;二類高層建筑的消防設備、應急照明,住宅生活水泵等為二級負荷,其余為三級負荷。設計要求引入二路10KV獨立高壓電源。 (5)照明系統
a) 照明電源電壓為220V,電源均引自相應10/0.4KV變電所,照明設計包括一般照明、應急照明、室外路燈和景觀照明等四部分,照度標準按相應國家標準執行。
b) 照明光源:設備機房及汽車庫等場所選用熒光燈為主,通道、門廳等場所選用節能燈為主,其余場所按功能要求選用相應裝飾性燈具。
c) 應急照明:按規范要求,在地下車庫、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風機房、消防電梯機房、變配電間、發電機房及電梯前室、疏散走道、疏散樓梯、主要出入口設置應急照明。選用自帶鎘鎳電池作備用電源。
d) 室外照明:道路和庭園照明采用草坪燈及庭園燈。
(6)防雷接地系統
a) 防雷設計:本項目各單體建筑物為鋼砼結構,建筑高度分別為80米、30米,杭州地區年平均雷暴日為39.1天/年,防雷計算采用建筑物等效面積法,校正采數K=1.5,計算結果詳見表(5)。
b) 本項目保護接地方式采用TN-C-S系統,防雷接地、保護接地、變壓器工作接地、弱電工作接地共用基礎接地體,接地電阻小于1歐姆。
c) 地下層設M型總等電位聯結MEB,帶淋浴設備的衛生間、弱電機房、電梯機房設局部等電位聯結LEB。強弱電豎井內各設一根一40×4扁鋼作為防感應雷接地干線、各層金屬管道、構件及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均通過各層端子箱與之相連。
d) 所有強弱電線路進戶處均設SPD保護,各類金屬管道進戶處通過MEB聯結箱接地。
(7)消防電氣
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本工程住宅為二類高層建筑,其設計耐火等級為二級,地下室耐火等級為一級。
(8)弱電系統
a) 通信、數據網絡、電視系統
b) 安全防范系統:
l 攝像監視系統
l 周界報警系統
l 可視對講及門禁系統
l 戶內報警系統
l 電子巡更系統
l 出入口管理系統
c) 家庭智能控制系統:
d) 背景音樂系統
e) 公共設備、設施管理系統
f) 防雷接地系統
g) 不間斷供電系統
h) 機房工程
i) 室內外弱電綜合管線系統
(9)電梯:住宅電梯8層以下10 臺、23層以下18臺,商業電梯 8 臺,商業配套部分兩臺;
(10)空調:首層門廳配置、電梯轎廂配置
人行入口 4個,車入口5個。
(11)水景系統: 中心景觀泳池。
(12)會所配套。
健康服務中心、少兒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結合多功能中心設置、文體活動中心, 內設乒乓球室、棋牌室等以大眾化休閑娛樂功能為主的設施設備。
二、“蘭園”的物業配套設施設備保修期限
物業保修期限:根據國務院第279號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1、電梯:24個月
2、主體主建:600個月
3、主體水電:24個月
4、供水系統:24個月
5、監控系統:24個月
6、消防系統:24個月
7、綠化:24個月
8、配套市政:24個月
保修期時間計算:自設備安裝完畢經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所安裝設備進行外觀、調試、運行等方面的檢測,在取得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四方認同簽章之日起即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三、物業管理內容
(一)房屋和公共配套設施的管理和維修養護;
(二)公共場所的監控系統及消防設備的管理和維修養護;
(三)服務設施、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場所等公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養;
(四)清潔衛生;
(五)公共綠化的維護和管理;
(六)各種車輛(包括機動和非機動)的管理;
(七)協助公安部門進行治安防范工作,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應當制止并及時報告;
(八)對裝修活動進行監督的管理;
(九)商業網點的管理;
(十)社區文化活動;
(十一)檔案資料管理;
(十二)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的其它事項。
四、物業管理資金來源和物業管理用房
(一)物業管理維修基金將按足額上繳杭州市房管局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二)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經營用房:
招標單位與中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待樓盤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建設單位按照物業住宅建設工程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7‰的比例配置物管用房(其中3‰的物業管理辦公和活動用房及4‰的物業商業用房),物業商業建設工程許可證載明的地上總建筑面積3‰的比例配置物管用房(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移交給中標單位。
(三)高層住宅物業管理費暫定每平方米3.80元/月,商鋪物業管理費3.80元/月,商業物業管理費暫定每平方米4.50元/月,社區服務中心物業管理費(共用設施維護費)暫定每平方米1.50元/月,地下車位使用管理費60元/個·月。地面停車費用按照《杭州市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收取。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后,現定的暫定收費標準轉為基準收費標準,并由業主大會與物業公司對收費標準進行重新協商制定。已竣工交付但尚未出售物業,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物業管理費100%的標準交納。物業買受人未入住使用的空置物業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主按照相關規定交納。
電梯、增壓水泵、小區水系等高能耗設備運行所需能耗費用按實分攤,另行收取。
(四)其它有償服務項目:
受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而提供的代辦性服務、特約性服務,需要收費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按有關規定并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五、管理投標企業資質條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物業管理法規二級及二級以上資質的專業物業管理公司。
六、獎懲措施
(一)“蘭園”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按《杭州市物業管理項目主任(經理)考核計分內容與標準》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執行,中標單位投標書中有關指標和內容超出上述標準或另有規定的,以投標書為準;
(二)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前,中標單位未按《杭州市物業管理項目主任(經理)考核計分內容與標準》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執行,或由于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杭州市物業管理項目主任(經理)考核計分內容與標準》進行服務,經考核該項目管理處扣分至0分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嚴重后果,發生重大事項的(具體情況視公安機關或其它政府職能部門最終裁定),招標單位有權對中標單位終止委托合同,由中標單位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并由招標單位重新組織招投標選聘物業企業;
七、有關說明
(一)中標單位應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與開發建設單位(杭州綠城中勝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蘭園”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制作標書時,統一按2014年6月30日為物業管理公司交付時間,若開發商要求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進駐將支付相應費用(可以在此招標文件內注明);
(三)中標企業應在正式交付前 三 月進駐,開發建設單位按 實 支付前期進駐費用。
(四)招標單位經過綜合驗收合格后,按規定移交給中標單位管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至業主大會成立,并與新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業主大會將依照《物業管理條例》選舉產生。業主大會成立后視中標單位工作服務業績狀況決定續聘或改聘;
(五)除由開發建設單位投資配套的設施外,在投標書中提出的需要增設的其余設施,被視為投標物業公司承擔費用,如中標,須在承諾期限內予以實施;
(六)違反招標文件規定及在投標過程中違法違紀,或以其他方式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一經查實,由杭州市物業管理招標領導小組按規定給予處罰,取消本次投標資格,已經中標的終止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一切后果由責任者自負。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