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3.26 |
|---|---|
| 截止日期: | 2011.03.30 |
| 招標業主: | 銅山區舊村改造管理辦公室 |
| 招標代理: | 徐州方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徐州市 |
| 內 容: | 工程總投資:約7000萬元;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小區 |
1、銅山區舊村改造管理辦公室(招標人全稱)的 鳳凰山安置小區二期B地塊(Ⅱ標段)工程(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經 銅山區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委員會(項目批準機關全稱)批準建設,批準文號:銅發改經貿投[2009]77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國有,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徐州方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全稱)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項目概況:
(1)工程地點:銅山經濟開發區漢王路東側、珠江路南側、獨龍山北側;
(2)工程總投資:約7000萬元;
(3)工程規模:約80000平方米;
(4)結構類型:磚混結構;
(5)工期要求;260日歷天;
(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7)招標內容: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項目全部內容;
(8)計劃開工時間:2011年5月。
4、申請人應當具備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5) 擬派的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要求:建筑工程專業壹級資質 ;
(6)不是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
(7)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弄虛作假;
(8)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9)擬派的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10)投標人必須以企業法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企業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
(11)投標企業注冊地銀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
(12)必須按時繳納投標保證金,
(1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評標辦法及評標細則:
5.1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5.2分值設定
(一)技術標 20分
(二)商務標: 70分
其中分部分項工程量綜合單價偏離程度 -3分(扣分項)
(三)投標人及建造師業績 10分
6、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1)根據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內容編制的《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封面需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
(3)授權委托人二代身份證;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5)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6)擬派的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
(7)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單項工程注冊登記表》(外地企業必須在投標報名前辦結);
(8)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9)擬派的注冊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10)投標企業法人銀行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
(1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的證明;
(12)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的其他資料。
以上(2)~(12)項內容除在報名時交驗原件外,另在《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和副本內分別裝訂復印件。投標人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7、請申請人于2011年3月 31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7時到銅山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大廳報名(銅山區黃山路12號,銅山區行政審批中心北隔壁),經辦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或法人委托書,并于2011年3月24日9時至3月30日17時30分(雙休日除外)到徐州方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地址:***
8、招標人的支付擔保與投標人的履約保證金的繳納:
(1)、招標人的支付擔保的繳納:
①、招標人須在開標前交納支付擔保,支付擔保招標人以銀行匯票的方式匯至銅山區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賬戶,到帳后招標人憑銀行進帳單到銅山區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財務室換取收據。開標時帶收據原件核對;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擔保為:壹仟萬元整。
③、無論任何理由,招標人在開標前未交支付擔保的招標辦將不予開標。
(2)、投標人的履約保證金的繳納:
①、投標人須在開標前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從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銀行匯票的方式匯至銅山區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賬戶,到帳后投標人憑銀行進帳單到銅山區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財務室換取收據。開標時帶收據原件核對;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履約保證金為:壹仟萬元整。
③、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人在開標前未交履約保證金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3)支付擔保與履約保證金的收款人及賬號:
收款人: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開戶行:銅山農行翟山分理處;
開戶賬號:249501040001669(農行最南邊窗口);
9、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1)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賬戶匯出)交至銅山區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到帳后由財務室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持有該收據方可報名;
(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捌拾萬元整;
收款人: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開戶行:銅山農行翟山分理處;
開戶賬號:249501040002022(農行最南邊窗口);
(3)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5)資格預審不合格的單位,在資格預審結束后三日內由銅山區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財務室以電匯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無息);
(6)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結果公示結束后以電匯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無息);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銅山區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電匯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賬戶(無息);
10、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邀請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全部參加投標。本工程報名結束后,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向工程所在地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部門申請對所報名單位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非本地(銅山區)企業,由企業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無犯罪記錄的視為資格預審合格者。
11、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1年3月24日至2011年3月30日。
12、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趙曉文 電話:***
13、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張 紅 傳真:0516-83905088 電話:***
郵編: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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