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4.01 |
|---|---|
| 截止日期: | 2011.04.11 |
| 招標業主: | 長泰縣武安鎮人民政府 |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長泰縣 |
| 內 容: | 投資估算:總投資約1011萬元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泰縣武安片區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已由長泰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泰發改招【2011】035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及招標人為長泰縣武安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長泰縣武安鎮
2.2. 投資估算:總投資約1011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武安鎮擬建設化尸池8個,垃圾收集箱220個,戶式沼氣池186個,生化池1座,垃圾中轉站2座,建設污水檢查井70個,溢流堰36個,8個村污水管網及1處倒虹吸工程等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內容,具體詳見招標人所提供的施工圖紙、有關設計更改通知、答疑紀要、工程量清單及編制說明;
2.4. 工期要求: 180 日歷天;
2.5. 工程質量要求:各類工程應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法律法規驗收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三級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三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和三級及以上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或具備環境污染防治專項證書);
3.2. 投標人須具備《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建造師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專業建造師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無在建工程;
3.4. 非本市建筑業企業應在簽訂施工合同之前辦理有效的《外來駐漳建筑企業備案登記證明書》且符合漳建工[2008]61號文規定。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
3.7本招標項目允許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上述的相應條件之一,并應由同時具有三級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的單位為聯合體主辦方,并簽署聯合體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遞交)和一份授權書(證明被授權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實施,包括只有主辦方可以支付費用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聯合體協議書,對聯合體每一成員均具有法律約束,所有聯合體成員為實施合同項目共同和分別承擔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另外的聯合體,參投同一個項目。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采用不記名報名方式。有意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投標人,請于2011年4月2日至4月11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3:00 時至 5:00 時向招標代理單位購取招標資料,售后不退。報名地點: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華南路行政服務中心四樓)或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薌城區江濱花園沿江2號樓07單元1107室)。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1年4月27日17:00前匯達招標人指定帳戶;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轉賬或電匯;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地址:***
7.2提交時間:2011年4月28日下午14:30 —15:00時
7.3截止時間:2011年4月28日下午15:00時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泰縣武安鎮人民政府
地址:***
電話:林先生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小游 傳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①開戶名稱:長泰縣武安鎮人民政府
開戶銀行: 長泰縣農行城關分理處
帳 號: 660501040000406
②開戶名稱:長泰縣武安鎮人民政府
開戶銀行:福建海峽銀行漳州分行
帳 號:100032378610010001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