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SG0101G11002 |
|---|---|
| 加入日期: | 2011.04.01 |
| 截止日期: | 2011.04.08 |
| 招標業主: | 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
| 招標代理: | 哈爾濱市忱義招投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哈爾濱 |
| 內 容: | 序號 標段 名 稱 建筑面積(m2) 備注 1 一標段 1-1#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2 二標段 1-2#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3 三標段 1-3#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4 四標段 1-4#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5 五標段 2-1#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6 六標段 2-2#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7 七標段 2-3#廠房 15690.7 具體見說明 8 八標段 2-4#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9 九標段 3-1#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10 十標段 3-2#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11 十一標段 3-3#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12 十二標段 3-4#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哈爾濱科技創新城產業區標準廠房工程(項目編號SG0101G11002)"于2011年01月14日發布第一次招標公告,并于2011年03月17日公開開標。由于招標失敗,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重新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哈爾濱科技創新城產業區標準廠房工程施工
2.2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3項目建設地點:哈爾濱科技創新城產業區
2.4資金來源:銀行貸款和自籌資金
2.5項目概況:本項目共分為十二個標段,具體標段劃分如下:
序號 標段 名 稱 建筑面積(m2) 備注
1 一標段 1-1#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2 二標段 1-2#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3 三標段 1-3#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4 四標段 1-4#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5 五標段 2-1#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6 六標段 2-2#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7 七標段 2-3#廠房 15690.7 具體見說明
8 八標段 2-4#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9 九標段 3-1#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10 十標段 3-2#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11 十一標段 3-3#廠房 15690.7 具體見圖紙
12 十二標段 3-4#廠房 10222.5 具體見圖紙
投標人最多可以選投其中的任意兩個標段,并最多允許中兩個標段。如果某個標段的投標人數量較少,使得該標段缺乏競爭性,招標人有權延長該標段的招標公告發布時間。
2.6招標范圍:完成上述項目施工總承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7計劃工期:2011年05月01日-2011年8月30日
2.8質量標準:合格
2.9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同時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哈爾濱市清欠辦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擬投標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工程款證明"、近三年(2008.03-2011.03,下同)企業信用評價為合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及相關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近三年內至少有一項建筑面積大于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鋼筋砼框架結構廠房施工管理業績(需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報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投標人必須滿足《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哈建發[2007]37號)文件第十一條的規定,即集團公司與下屬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時取得同一單項工程的潛在投標人資格;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標段投標不得超過兩家(以報名先后順序為準);
3.4外省(市)企業擬參加本項目投標的,必須向黑龍江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投標資格審查手續,經審查批準后,可持省建設廳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投標備案介紹信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3.5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本企業擬派本項目的建造師。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按照要求參加所有招投標活動,投標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標代理人的名義投標;企業投標后,凡到場的投標企業所擬派的建造師證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要求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按自動退標處理,所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3.6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2009】209號)和《關于發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2010】178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凡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針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投標申請。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04月01日至2011年04月08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持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報名人員身份證、誠信自律承諾書(詳見附件),按照本招標公告要求,根據本企業資質和承擔工程的實際能力,到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哈爾濱市道里區民安街122號)大廳自由購取本項目招標文件,聯系電話***
4.2投標人購取招標文件時必須留存滿足上述資格要求、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裝訂成冊,同時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按有關規定執行,售后不退。圖紙押金3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4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100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2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時間詳見招標文件,遞交地點為哈爾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哈爾濱市道里區民安街122號)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
招標代理機構:哈爾濱市忱義招投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聯系人***
電話:***
日期: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哈爾濱科技創新城產業區標準廠房工程施工投標誠信自律承諾書
本企業鄭重承諾:
一、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加 哈爾濱科技創新城產業區標準廠房工程 施工投標活動;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有效、合法的;
三、不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串通報價、圍標陪標,不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四、不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證書、人員崗位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投標;
五、不采用掛靠手段參加投標。
六、不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七、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以牟取中標;
八、不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九、不擾亂哈爾濱市招投標活動正常秩序;
十、保證投標擬派建造師,證企相符,非建設單位要求不進行更換;否則,將按不執行投標文件及合同條款情況處理,清出施工現場,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由此給招標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上述承諾事項均為本公司真實意思表達,若在投標過程中有任何違反本承諾內容的行為,自愿按照黑龍江省建設廳頒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黑建招[2011]5號)文件中第十一條“凡企業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圍標串標的,按廢標處理,已中標的中標無效,企業所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依法進行處理。由于投標人弄虛作假,圍標串標以及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工程重新招標的,在重新招標時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規定接受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承諾一旦中標,項目經理必須完成從開工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在此期間不在兼投其他項目,必須保證投標項目管理機構人員與施工時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一致,人證相符,非建設單位要求不進行更換;否則,將按不執行投標文件及合同條款情況處理,清出施工現場,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由此給招標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施工企業自愿承擔20萬元以上罰款)。
十一、承諾由于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工作不稱職,對工程及招標人造成嚴重影響和經濟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
十二、承諾如果中標,保證在材料采購供應高峰期工程不受影響,如不能按期采購材料自愿接受招標人處罰。
投 標 人: (蓋章)
法 定 代表 人: (簽字并蓋章)
授 權 委托 人: (簽字或蓋章)
日 期: 2011年 04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單位性質: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職 務: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單位章)
2011 年 04 月 日
附件3: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 哈爾濱科技創新城產業區標準廠房工程(項目名稱) 標段施工投標文件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自授權之日至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結束之日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2011 年 04 月 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