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環閩招[2011]第38號 |
|---|---|
| 加入日期: | 2011.04.11 |
| 截止日期: | 2011.04.15 |
| 招標業主: | 沙縣交通建設投資公司 |
| 招標代理: | 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沙縣 |
| 內 容: | 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圖紙配售,售后不退。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公路 省道 路 |
招標編號:環閩招[2011]第38號
省道304線沙縣官莊至金沙園段A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省道304線沙縣官莊至金沙園段A合同段公路工程已由省發改委(閩發改交能[2010]40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沙縣交通建設投資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地方自籌,招標人為沙縣交通建設投資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省道304線沙縣官莊至金沙園段公路工程位于沙縣境內;全長約14.6Km,按二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60Km/h,路基寬度1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寬12米。
本次招標范圍為公路工程施工,里程約5.6公里(K0+000~K5+600),其主要工程內容為:路基、路面、橋涵、防護和安全設施工程等。本項目分一個合同段。A合同段K0+000~K5+600,總投資約4000萬元。該項目計劃工期16個月。
本次招標范圍為公路工程施工,其主要工程內容為:路基、路面、橋涵、防護和安全設施工程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經年檢合格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2具備資質為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3 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根據閩交建[2008]97號文《福建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的規定,被評為D級的施工企業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6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7 中標的施工企業,必須按規定預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具體要求見三明市明勞社〔2006〕124號《關于實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通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5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三明市滬明新村55幢305室)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原件)及蓋有單位公章的上述資料復印件(招標文件是所有復印件均指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圖紙配售,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由投標人自行踏勘。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5月4日上午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 8 時30分至 9 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 沙縣綠園大酒店四樓會議室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必須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有效的營業執照、有效的企業資質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授權書、身份證)原件送達。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沙縣交通建設投資公司(蓋章)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地 址:***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環閩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聯系人***
三明聯系電話: 0598-8223660 傳真:***
三明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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