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FJBYZ2011035 |
|---|---|
| 加入日期: | 2011.04.15 |
| 截止日期: | 2011.05.06 |
| 招標業(yè)主: | 福建省公安廳 |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博益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qū): | 福建省 |
| 內 容: | 采集室集成設備 |
福建省博益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廳委托將對下列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方式)
1、招標文書編號:FJBYZ2011035(2011閩財購計[0160]號)
2、招標項目內容:福建省公安廳信息采集室集成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名稱 項目類型 用途 數量 簡要技術指標 采購單位 聯(lián)系電話***
信息采集室集成設備 系統(tǒng)集成 辦公用 1批 詳見招標文件 福建省公安廳 87094665 福建省公安廳
3、預算資金(最高限價):3546.5000 萬元
4、發(fā)售招標文件時間: 2011-04-15至2011-05-03
5、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 福州市北環(huán)西路392號左海科技大廈A區(qū)805
6、聯(lián)系人***
7、聯(lián)系電話: 0591-83189623,83189632 傳真:***
8、投標人資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具備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條例和本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參加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的境內法人均可能成為合格的投標人。 2、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及投標人須知第3條“合格的投標人”規(guī)定條件。 3、投標人還應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文件:(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應具有本次招標貨物或服務的經營范圍);(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投標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4)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無需)。注:投標人必須提交以上文件或證明的復印件,所有復印件應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并有原件備查。
9、投標截標時間: 2011-05-06 14:30:00(北京時間)
10、開標時間: 2011-05-06 14:30:00(北京時間)
11、開標地點: 福州市北環(huán)西路392號左海科技大廈A區(qū)805
12、標書售價及要求:招標文件(紙質版或電子版)售價為50元人民幣;如需郵購,請另加50元 人民幣;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13、開戶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福州鼓樓支行
開戶名稱: 福建省博益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銀行帳號: 1507 0142 1000 2888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