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4.18 |
|---|---|
| 截止日期: | 2011.04.21 |
| 招標業主: | 寧波市鄞州區高橋鎮合心村經濟合作社 |
| 招標代理: | 寧波欣達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寧波市 |
| 內 容: |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1419.2平米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交易號:GQ-ZB(2011)-015
建設(代理)單位:寧波市鄞州區高橋鎮合心村經濟合作社(寧波欣達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鄞州區高橋鎮合心村菜場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造價:約175萬元
資金來源:自籌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1419.2平米
質量要求:按國家驗收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工期要求:60日歷天
項目安全資質等級要求:合格
承包企業質資等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項目負責人***
專職安全員:1名
標段劃分: 1個標段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招標范圍:合心村菜場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建筑、安裝工程
招標單位聯系人:鐘國龍 13906615464; 交易站聯系人***
招標代理單位聯系人***
報名時間: 2011年4月21日(9:00—11:00,13:00—15:00)
報名地點:高橋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綜治樓3樓) 資料費:400元/份
報名提供資料(查驗原件,留用復印件,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1、《寧波市鄞州區工程建設項目交易報名表》一式二份;
2、《寧波市鄞州區建設工程交易證》、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三類人員(A、B、C各一本)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資質證書;
4、開具給鄞州區人民檢察院的申請函。
5、項目負責人***
6、交易員需持單位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報名。
備注:
1、在規定時間內由投標單位的交易員本人隨帶身份證原件前來報名。(報名資料不齊、不符要求或交易員本人未到場的不能參加報名)。
2、凡在寧波市鄞州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登出或在高橋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有不良行為的企業或個人在公示期間內不能參加投標。
3、參加投標報名的單位,在投標報名前(2011年4月20日下午16:00時前)將伍萬元投標保證金交到高橋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收款人:寧波市鄞州區高橋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開戶銀行: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高橋支行,賬號:81280101302136668),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為總公司轉賬支票或匯票,分公司或者辦事處交納的均無效。報名時憑招標人開具的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參加報名,否則,不予接受。
4、投標報名單位≤15家的,則全部入圍,若投標報名單位>15家,則于2011年4月21日下午15:10進行抽簽(抽簽時交易員或授權委托人到場),確定15家正式投標單位,抽簽地點在高橋鎮公共資源交易站。抽簽時交易員須持交易證和本人身份證準時參加抽簽會議,未準時出席或缺席者,將取消其投標入圍抽簽資格。
5、投標報名單位如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文件或發生抽簽入圍的投標人放棄投標現象的,投標報名單位應說明正當理由,否則,建設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同時,交易站將對其行為第一次提出警告,并報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員會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在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布,全區范圍內建設工程招投標三個月禁入,第二次則在全區范圍內建設工程招投標六個月禁入,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凡參加報名的單位,必須隨帶開具給鄞州區人民檢察院的申請函,其格式如下:
申請函
鄞州區人民檢察院:
因本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投標,特到貴院查詢本公司和法人代表(姓名)、項目經理(姓名)近三年的行賄犯罪檔案,請予接洽。
投標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