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1.04.18 |
|---|---|
| 截止日期: | 2011.04.22 |
| 招標業主: | 石家莊市公路工程管理處 |
| 地 區: | 石家莊 |
| 內 容: | 省道定魏公路正港公路至賈村橋改建工程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招標代理 公路 省道 路 |
1、項目已經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立項,招標方案核準文號為:2010—0621。資金來源為干線公路政策性補助及自籌,建設資金已落實。石家莊市公路工程管理處為該項目法人單位(以下簡稱“比選人”),現對該項目招標代理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比選,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均可報名。 本項目全長約17.4公里,按一級公路技術標準進行改建。
2、比選內容及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代理比選內容為該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路基、路面、橋涵、綠化、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所有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標代理業務。
(2)資格要求: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甲級資質。
(3)對招標代理機構業績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擔過新建或改建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路基、路面、橋涵、綠化、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的招標代理業績。且至少完成過2項新建或改建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招標代理業績。
(4)對招標代理機構擬投入本項目的招標專業人員要求:擬投入本項目招標專業人員要求為6人,其中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
3、比選申請人必須獨立參與比選申請,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的申請。本項目將采用雙信封綜合評分法進行比選。
4、比選人不統一組織安排現場考察和比選標前會,招標代理機構在查閱比選文件后,如有問題,可于2011年4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下同)前傳真至比選人,由比選人統一解答后以補遺書的形式,發給所有已購買比選文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比選申請人在收到書面答復后,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向比選人確認收到。
5、比選申請擔保:人民幣壹萬元整。比選申請擔保需在2011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到賬,否則視為比選申請人自行放棄比選。
6、比選文件發售地址為:石家莊市裕華東路29號石家莊市公路工程管理處425室。每套比選文件收取成本費人民幣伍佰元整(現金),售后不退。
比選文件發售時間為:從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節假日休息)。
9、有興趣的招標代理機構在購買比選文件時,應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10、代理申請文件的提交:所有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編制“代理申請文件”。代理申請文件應使用中文編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招標代理機構提交代理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28日上午9:0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請文件的詳細地址為:石家莊市公路工程管理處三樓會議室,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予受理。
11、比 選 人:石家莊市公路工程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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