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ORDOSCG-G201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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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 2011.04.19 |
| 截止日期: | 2011.05.10 |
| 招標業主: | 鄂爾多斯市財政局 |
| 招標代理: | 鄂爾多斯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 區: | 鄂爾多 |
| 內 容: |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公司成立2年以上,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的具有良好經營狀況和足夠的資金實力的國內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2.投標軟件產品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中國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軟件著作權證書復印件; 3、投標軟件產品必須為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民族品牌,軟件平臺的結構設計必須符合鄂爾多斯市財政系統的工作流程要求; 4、 軟件廠商授權書(原件); 5、有類似項目的合同案例(附合同復印件); 6、必須在開標現場對投標書進行講解及平臺軟件現場演示。 |
| 關鍵詞: | 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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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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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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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臺
總
體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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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采用先進的數據處理和加工技術,以B/S構架搭建整個財政項目監管平臺,不能有任何功能性的客戶端插件和瀏覽器插件;
n 必須以如下成熟的軟件(或中間件)為基礎,經合理的定制開發完成財政項目監管平臺:
Ø 商務智能(BI)平臺(作為底層核心平臺)
Ø 地理信息系統(GIS)
Ø 工作流引擎(WorkflowEngine)
Ø 數據集成工具(ETL)
n 在核心軟件平臺(商務智能平臺)為甲方定制的新功能必須與平臺完美結合、融為一體,做到真正的產品化交付。
n 對于提供的商務智能平臺軟件需要開放底層的二次開發接口,并提供接口說明文件。
n 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賣方必須提其平臺軟件的原代碼,以便甲方維護人員可以進行深層次的升級和維護。
n 必須提供對“業務大平臺”的硬件和軟件的有效支撐;同時實現“綜合管理大平臺”上數據的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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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功
能
性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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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技術成熟性和先進性的結合:構建科學合理和經濟高效的財政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模式,設置合理的物理和邏輯架構,采取適合鄂爾多斯市財政局的應用模式(集中式,集中+分布式),確保信息高度集中和系統安全高速運行。
n 開放性要求:系統應用架構遵守開放協議和標準,支持與不同軟件廠家的方案集成;提供二次軟件開發平臺,具備良好的可移植性。系統采用標準開放接口,支持數據交換和共享(Access、Excel、DBF、XML、TXT、HTML等)。
n 標準化要求:所有各項軟件開發工具和系統開發平臺應符合我國國家標準、信息產業部部頒標準、會計法規等相關技術規范和要求。
n 參數化要求:必須實現完全模塊化設計,支持參數化配置,支持組件及組件的動態加載。
n 數據分析能力要求:數據分析是系統建設的重點之一,賣方必須為系統設計和提供強大的數據分析和展現功能。數據分析和展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報表、圖表、儀表、多維分析(OLAP)、數據鉆取等。分析功能必須由成熟的軟件產品提供,并且擁有直觀的開發和維護界面,以便甲方人員可以自行進行二次開發和系統維護。
n 可靠性要求:能夠連續不間斷工作,平均無故障連續工作時間應超過一年。發生故障應能及時告警,而且能自動或手動恢復。
n 兼容性要求:滿足向下兼容的要求,軟件版本易于升級,任何一個模塊的維護和更新以及新模塊的追加都不應影響其他模塊,且在升級的過程中不影響系統的性能與運行。
n 易用性要求:具有良好的操作界面、詳細方便的幫助信息,系統參數的維護與管理通過操作界面完成,易學易用,操作簡便,界面親切,管理分析報告形成簡便,查詢功能強大,可隨意生成相關的查詢報告,具有強大的自定義功能、系統日志功能和權限控制分配功能。
n 安全性要求:投標方提供的解決方案能夠針對以下條目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Ø 用戶認證、授權和訪問控制
Ø 系統允許系統管理員定義每個操作員的操作權限
Ø 系統數據庫安全設置采用嚴密機制來限制對數據庫的非法訪問,業務層面涉及數據庫的改變,需要有相應的日志記錄數據庫的變更情況。
Ø 數據權限的管理要求可以從數據庫和業務兩種角度進行權限的設置,并且數據權限必須控制到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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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統
覆
蓋
范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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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市局
n 旗:達拉特旗、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烏審旗、杭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
n 區:東勝區、康巴什新區、成陵開發區
n 同時建設業務系統——“全市財政業務大平臺”,并保障相互融合相互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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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務
范
圍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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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項目監管涉及到的:
n 計劃信息
n 資金信息
n 項目管理信息等,
對以下項目監管的各階段或環節進行監控和分析:
n 項目審報、審批、計劃
n 資金撥付、進度跟蹤
n 事后評價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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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統
功
能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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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涵蓋項目申報、評審、審批、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及項目預算的有關內容。
n 全面滿足跨預算年度項目滾動管理要求。
n 使用上覆蓋市、旗(區)、鄉鎮所有相關單位。
n 支持旗(區)的獨立應用(在統一的平臺上)。
n 為項目申報單位、市財政局各單位、實施單位等提供統一的服務。
n 在電子地圖(GIS)上組織項目及項目相關文件、事件、任務的管理。
n 提供靈活、直觀的數據分析手段,對申報項目、預算項目、在建項目和建成項目進行各種分析和比對,從中發現差異和規律。
n 項目申報單位(由財政局負責審批的項目)可以通過系統在線申報、查詢、審批、上報項目進展等。
n 財政局各部門可以在系統上集中管理申報的項目。
n 通過系統可以快速發現類似項目,減少或避免重復投資、重復建設的可能性。
n 提升項目績效考核的可操作性和科學性。
n 減輕各業務部門的工作強度,促進項目管理的流程化和制度化。
n 為領導層提供簡明、直觀的使用門戶,方便領導隨時了解重點項目進展信息、全部掌控項目整體狀況。
n 整體提升我局的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建設典型的財政項目監管系統,為類似信息化建設工作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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