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20110422E7
一、本項目經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川發改社會〔2008〕486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阿壩州發改[2011]12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黃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項目名稱 松潘縣紅軍長征紀念碑碑園紅色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
建設地點 阿壩州松潘縣川主寺鎮
實施時間 設計合同簽訂之日起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碑園紅色旅游景區二展區3100平方米;停車場3個 10200平方米,環境整治(綠化工程)2500平方米,護坡工程等
建設資金 國家專項資金補助,已落實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設計1 松潘縣紅軍長征紀念碑碑園紅色旅游景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丙級資質。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類似項目業績不得少于2個。(2)省外企業還須持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1年04月22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1年04月27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黃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開戶銀行:四川省阿壩州松潘縣農業銀行
賬 號:602001040000903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設計1 A.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收費最高限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二次報價 31.04 1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1年04月28日09時0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黃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黃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地 址:***
郵 編:6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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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