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標編號: | LFGP20113021 |
|---|---|
| 加入日期: | 2011.04.22 |
| 截止日期: | 2011.05.13 |
| 招標業主: |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
| 招標代理: | 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
| 地 區: | 廊坊市 |
| 內 容: | 政府采購項目名稱: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大屏幕顯示系統、系統集成平臺、122接處警系統、警車與警員GPS定位系統公開招標 |
| 關鍵詞: | 平臺 |
1、政府采購項目名稱: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大屏幕顯示系統、系統集成平臺、122接處警系統、警車與警員GPS定位系統公開招標
2、采購項目標書編號:LFGP20113021
3、采購人名稱: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4、采購人地址:***
5、采購人聯系方式***
6、采購機構名稱: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7、采購機構地址:***
8、采購機構聯系方式: 電話:0316-2054648; 傳真:***
郵政編碼:065000
9、采購數量:管控中心顯示系統:包括新建DLP大屏幕顯示系統、LED顯示屏、LCD液晶監視器。系統集成平臺:包括新建中心集成系統軟硬件,實現交通信息交互系統、集成控制與顯示系統、交通實時信息管理系統、輔助決策系統、綜合信息查詢系統、外網網站、勤務管理系統、交通設施管理系統、運行與維護管理系統等功能。122接處警系統:包括管控中心新建一套122接處警系統軟件,并配備排隊調度機、服務器、接警席工作站和值班長席工作站等。警車與警員GPS定位系統:主要建設系統中心平臺軟硬件和建設100套車載和200套單兵GPS定位系統。警車與警員GPS定位系統租用3G無線通信網絡實現通訊。
10、采購用途:辦公
11、項目實施地點:廊坊市
12、完工日期:合同簽訂時確定
13、簡要技術要求/采購項目的性質: 詳見標書
14、投標人的資格要求:通過廊坊市采購中心預審的供應商,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預審時須提供下列資質原件副本或副本復印件:
(1)營業執照:
(2)稅務登記證;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注冊資金3000萬以上;
(5)國家信息產業部(或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貳級以上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6)省級(或以上)頒發的壹級安全防范資質;
(7)具有近三年(2008年以來)中等以上城市智能交通管控系統同類項目合同一個以上(合同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工程業績。
(8)具有系統集成平臺軟件著作權或軟件登記證書。
15、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13日
16、招標文件發售地點: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17、招標文件發售方式:購買。
18、招標文件售價:500元。
19、投標截止時間:2011年5月18日15:00。
20、開標時間:2011年5月18日15:00。
21、開標地點: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22、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
23、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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